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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生活] 最新政策!未完成疫苗接种不可申请/更新准证,不可申请PR,不可进入工作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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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21 16:08:04|来自:福建厦门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卫生部12月26日发布公告,从明年1月15日起,不再允许未接种冠病疫苗的员工,凭活动前检测结果(PET)进入工作场所。也就是说,未接种冠病疫苗员工,明年1月15日起,不准进入工作场所。

已接种至少一剂疫苗但尚未完成接种的员工,当局将给予宽限期,让他们最迟在明年1月31日完成接种。在宽限期内,他们可继续凭活动前检测结果进入工作场所。

未接种员工如果无法居家办公,雇主可调整他们的工作岗位、要求休无薪假,或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终止聘约。在这种情况下解雇不能回返工作场所履行职务的员工,不会被视为不当解雇。

此外,为维持新加坡的高接种率,从明年2月1日起,接种冠病疫苗将成为申请长期证件、工作证件和永久居留权,以及更新工作证件的条件。

从明年2月1日起,雇主在工作证件持有者和他们的眷属入境新加坡前须申报他们的接种记录,证件持有者也须提交接种证书。

持有电子接种证书的证件持有者可上传相关证明,没有电子证书的人则须向航空公司、渡轮经营者或关卡出示接种证明。

无法出示相关文件者,除非已提前豁免,否则将被禁止登机、登船或是入境新加坡。

相关限制将不适用于12岁以下者。12岁至18岁者可申报并在抵达新加坡后完成接种。不适合接种疫苗者,则须在申请时提交医生证明,并且在抵达新加坡后进行身体检查。

至于申请PR、长期探访证和学生证者,当局会在评估申请时核对他们的接种记录,并将记录上传至全国疫苗接种名册中。

如果他们不在名册中,例如未接种或在国外接种但血清检测为阴性,则必须完成接种才能获得永久居留权或长期证件。

相关限制将不适用于12岁以下者,或因健康原因无法接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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