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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一对办理母子陪读的中介男女说,要租我的房子,给一对母子(男孩6岁),并说孩子很乖。人目前在国内,6月2日入住, 等房客来了之后,再把他们的身份证件复印给我。我同意了。
同时我也告诉他们,在双方都遵守规定的前提下,我的房子最少要住三个月,不能未经我的允许带陌生人进来。
要管好自己的孩子,说话小声,不能损坏家里的物品,不要让孩子影响我们的正常休息。否则,我有权解除合约,请他们搬家。这一切中介都同意了。
6月2日早6:20,办理陪读的一对男女中介带着那对母子到了。母子一进屋,我立刻有种被欺骗的感觉,因为孩子看上去也就4、5岁的样子。我又一次把我的要求当着那对办理陪读中介的面,对那对母女说了一次。此时中介一再说,他们坐了很久的飞机,先让他们休息吧,身份材料等他们休息好了再复印给我。因为没有看到他们的身份材料,我无法确定自己的判断是否正确,当时,我也同意了,就先让他们住下了。
之后的几天,中介领着孩子和妈妈去给孩子办理学生证,不知何故,妈妈的陪读证(直到6月20)一直没有办下来。只把孩子的学生证、护照和妈妈的护照复印件给了我。
过后的几天,孩子休息好了,每天,只要起床,就是跑到客厅打开电视机,自己呢却东跑西跑,把音量开得很大。只要我在客厅我就会把电视音量调低,孩子在我进去自己的房间后,依然会继续开大音量。和孩子的妈妈说了很多次,让孩子小点声,因为整个房间,不只是住着他们两个。当时妈妈制止的话管用,过后,孩子坐在客厅依然音量开得很大看电视,妈妈却躲在自己的房间,不管不问。遥控器也被孩子拆的七零八落。我对妈妈说,弄坏的东西一定要赔的。
过年时刚买的电饭煲,孩子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竟然拿了大把的咸盐洒在里面,电饭煲的散热器被腐蚀了。妈妈居然知道,而没有告诉我。当我做饭时才发现,问孩子的妈妈,孩子的妈妈才说,她知道是她自己的孩子几天前弄的。唉.......如果我不做饭,不发现,孩子的妈妈是不是一直不会告诉我是她自己的孩子所为呢?
最可怕的是6月19日中午,电视依然大开,孩子一边跑,一边玩,一边看电视。而孩子的妈妈躲在自己的房间。
当时我正在做午饭,猛然转头,看见客厅的孩子要伸手去弄电视的电源。吓了我一大跳,立刻大声制止。妈妈听到了喊声,才从屋里出来,教训了孩子。我连忙跟妈妈说,这样很危险,一旦孩子出现意外,该怎么办?责任谁负?妈妈一句话也不讲了!
这也是我限他们一个月搬家的主要目的。家里很多的电源,如果妈妈疏于管理,一旦发生意外,责任谁来负?我害怕!
因为忙着做工,直到第二天傍晚(6月20日),我跟当事人--孩子的妈妈讲了我的想法,给他们一个月的时间,找房子搬出。告诉他们截止7月20日,他们哪一天搬走都可以,如果20号之前有人住进,那么房租截止到那天;如果20号没有人入住,之后的房租我自己承担。同时也跟她说,如果你有事情要和你的中介商量,请你不要领他们进这间屋子。妈妈同意不带任何人进来了。我自始至终也没有说不退还给他们押金!
半小时后,妈妈敲我的房门,说,她把她的中介带来了。走出房间一看,那对中介在没有经过我的允许,连最起码的做人的礼貌都没有,穿着鞋子就进来了,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俨然房子的主人。一看到我出来,就气冲冲的对我说,我们是来讲道理的,想要解决房子的问题,你给我们一个月的时间,限我们搬家,不可能的。要么我们7月2日搬家,要么我们7月底搬家,新加坡只有月初或月尾能租到房子,月中租房子不好租。
我:想解决问题可以,但你们必须先脱掉鞋子,我们再谈。我不会和连一点最起码的礼貌都不懂的人谈问题。
中介:脱鞋子,不可能!我们先谈问题!
我:你们这样未经我的允许私闯民宅,是违法的。
中介:我们是来解决问题的,既然你不解决,我们就报警!
接着中介报了警。
警察来了,我告诉警察前因后果,警察让他们周一上班去建屋局。
6月24日,我收到了小额法庭的传票。--我被我的房客告了,说我不退还给她押金!理由是:我说好了要让他们最少住三个月,而现在他们要在7月2日搬家,我不退还他们押金。
彻底无语了!我从来没说过不把押金退还给他们。
我也曾是带着孩子来读书的妈妈,深知妈妈的不易。可我也要往外租房啊,也同样要付屋主的租金啊!提前一个月对他们讲,让他们搬出,我也怕孩子万一出现意外,责任谁来负?!
可是面对这样的妈妈,我真的不知如何是好。
我该怎么解决他们的小额起诉?
请懂法律的好心人士帮帮我!
衷心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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