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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010 14:28:51|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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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回上面这个十二岁的小女孩儿,妈妈给过她选择的权利吗?在妈妈那严严实实的爱的包裹下,孩子根本无法选择是上英语口语班呢?还是上芭蕾舞班呢?是周六上呢?还是周日上呢?是周周都上呢?还是隔周上呢?在妈妈的包办下,孩子最终被告知:周六上午上英语口语班,周六下午上芭蕾舞班,周日上午上小主持人班,周日下午上绘画班……
失去了选择的权利,孩子哪怕还剩一点“表达意愿的权利”也是好的。“妈妈,我不想参加英语口语班了,我们班同学没有额外参加培训班,口语也说得很好呢!”“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小算盘,你就是想玩儿!我为了你这么操心,我都没说累,你倒累了?!”
妈妈其实错过了最后和女儿好好交流的机会。最终导致女儿逃课的人,其实是妈妈;最终把妈妈气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人,也是妈妈自己。
说到底,妈妈在处理这个问题上的失败,在于她没有平等地看待孩子,没有在意和重视孩子自身的感受,只是在用她的强势和想当然,给孩子强加了一份所谓的“爱”,而实际上,孩子压根儿就没有接收到她的爱。因为即便是神仙来了,也很难让孩子理解这样的逻辑:你妈妈之所以不让你玩儿,并且强迫你做你不愿意做的事情,是因为她爱你。
爱孩子,就让她知道吧!利用一切可行的方式,传达爱的信息吧!真心地赞美他、温柔地拍拍他、谈话时和他的眼神平视,聆听他的想法,给与他正确的引导、在一切场合都尊重他、体量他作为孩子的立场和压力、用轻柔的手帮他剥掉粘在嘴角的饭粒,而不是说“你的吃相真邋遢”——这,就是能让孩子感知到的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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