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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0 14:18:25|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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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quote]我在想下个星期会不会出新政策来拉远SC和PR[房屋]
1. PR-买房子之后,只可以自住,不可出租[房间也不可以]
2. PR-买房子之后, 十年才可以合法出租,包括房间
3. PR-买房子之后, 3-5年才可以转售
4.............. 一时想不到,欢迎各位随便加............
michael8330 发表于 27-2-2010 01:12
这么恐怖!!!!那夫妻两个,其中一个是SC,另一个是PR呢?
[/url]
我是胡思乱想的,
不可当真,
以上的构想是针对两个PR,
一个SC+PR应该不受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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