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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1 17:06:12|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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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自己倒霉的,当初这个房客我说要是你经济负担不起的话,就不要来租了,结果他说没问题,说好是两个人来的,结果到了进住的时候,又说女朋友回国了。第一个月就给我一个人的租金,我说就一个月,下个月不可以哦。结果第二个月更狠,给我一个人的租金,直接说到下个月就搬。说是公司给安排住的地方了,我说那你叫你公司赔我钱,不然你要赔的哦。因为合同写的是最少要住满三个月。结果到了快要搬的时候,他问我拿压金,我说你没住满三个月,按合同是不可以退的啊,然后我也没找到新的屋客。结果他就找我说了一大堆东西,都要吵起来了。他的理由就是他已经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了,所以就算合同写了要住满三个月也不用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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