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Alvin18 于 8-7-2011 11:40 编辑
已经参考过一些朋友的帖子,但是因为每个个案都有一些差别,所以想跟各位高人确认一下:
1. 了解到申请PR过程中如果有信息更新,比如换工作,那么要第一时间通知ICA。那么假如是在申请过程中结婚了,是不是同理也要通知ICA呢?如果需要,是提供哪些材料,另外比如结婚证是否需要公证? 提交必须当面还是可以邮件形式呢?
2. 注意到申请PR的材料清单中提到需要提交3年的税单,我记得以前是不需要的,现在申请这个是必须的吗?
3. 多次往返旅游签证。假如入境新加坡几天后,去马来西亚玩几天再回新加坡,这种情况是否有对在境外要待够多少天有要求呢?因为印象中有帖子提到过要7天,所以想确认一下。 多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