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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志明:简论庄子哲学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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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3-2012 15:59:43|来自: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宋志明    [url=]中国人民大学[/url][url=]哲学[/url]院
       作为[url=]老子[/url]学说的推进者,[url=]庄子[/url]的哲学思考也围绕着“道”这个核心范畴展开,涉及的主要话题也是三个,涵盖宇宙、人生、社会三个论域。庄子哲学的第一个话题是宇宙,强调道与万物同在。第二个话题是人生,主张以道观物,反对以我观物。第三个话题则是社会,讲身处乱世之中以道为指导的生存智慧,讲的是“应世之道”。
  话题一:怎样看待道与物同在?  “以道观物”是道家共同的宇宙观,不过,老子和庄子关于道与物的关系的看法不完全相同。在老子看来,道既在万物之先,又在万物之中。从发生论的意义上说,道在万物之先,“有物混成,先天地生”,是万物所由来的“众妙之门”;从本体论的意义上说,道“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又贯穿在万物之中。老子既讲“形而先学”,又讲“形而中学”。庄子只讲“形而中学”,不讲“形而先学”,不再从发生论的意义上讲论“道”。他清楚地意识到,从发生论的角度讲论“道”,是无法讲清楚的。“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始也者。有有也者,有无也者,有未始有无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无也者。俄而有无,而未知有无之果孰有孰无也。今我则有谓矣,而未知吾所谓之其果有谓乎?其果无谓乎?”① 从“有”可以追溯到“无”,从“无”又可以追溯到“有”,用哲学术语说,这是一种“恶的无限性”,怎么可能说清楚呢?既然说不清楚,不如放弃这种追问。就这样,庄子以思辨的方式取消了“宇宙万物从哪里来”的问题,拒绝再从发生论的意义上言说“道”。
  庄子不再从发生论的意义上讲论“道”,特别强调道与宇宙同在,与万物同在。他认为,道就是宇宙万有的本根:“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② 又说:“物已死生方圆,莫知其根也。扁然而万物,自古以固存。六合为巨,未离其内;秋毫为小,待之成体。天下莫不沉浮,终身不故;阴阳四时运行,各得其序。昏然若亡而存,油然不形而神,万物畜而不知,此之谓本根。可以观于天。”③
  如果把宇宙比作大树的话,万物有如枝叶,道有如根干。对于大树来说,根干和枝叶是结成一体的。根干倘若脱离枝叶,便不成其为根干了;枝叶脱离了根干,也不成其为枝叶了。同样道理,道与万物是结成一体的,也不能离开万物单独存在。道就在万物之中,并且构成万物之间有机的、内在的普遍联系。庄子特别强调道的普遍性,强调抽象的道与具体的物之间的统一关系。东郭子问庄子:“所谓道,恶乎在?”庄子的回答是“无所不在”。东郭子一定要庄子指明道究竟在哪里,庄子的回答是“在蝼蚁”,“在弟稗”,“在瓦甓”,极而言之,“道在屎溺”。总之,一句话:“周、遍、咸三者,异名同实,其指一也。”④ 庄子用“周”、“遍”、“咸”三个词形容道无所不在,与老子用“夷”、“希”、“微”三个词形容道“混而为一”,意味颇有不同:老子把宇宙论同本体论合在一起讲,强调道是“混沌”;庄子只从本体论的意义上讲,强调道是“大全”。在庄子学说中,道就是对宇宙万物总体的哲学抽象。万物都可以用“道”来解释,在这个意义上,万物齐一。万物都是道的一个表现形态,所以在万物面前,一切事物都是平等的。对于人,也可以用“道”来解释:人在“道”的面前是平等的,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庄子的“以道观物”的宇宙观,也是“一个世界”的宇宙观。在他看来,世界只有一个,不能到这个世界之外去寻找“道”,只能在这个世界之中寻找“道”。这就是对于现实世界的哲学式的肯定,有别于宗教式的对于现实世界的否定。既然世界只有一个,道与世界同在,那么,人的精神寄托不必到现实世界之外的天国中去找,这就意味着选择了一种哲学的、内在超越的路向,而排除了宗教的、外在超越的路向。
  庄子“以道观物”,得出的第一个结论是“道”与万物同在,强调“道”的普遍性;得出的第二个结论则是“道”与万物俱化:强调“道”的过程性。“道”既是大全,又是大化;既是本体,又是过程。任何事物都是“道”的造化,皆处在“大化流行”的过程之中。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是暂时的存在;只有“道”才是永恒的。事物之间的界限是相对的,可以相互转化;只有“道”才是绝对的。“物之生也,若骤若驰,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⑤,万物“方生方死,方死方生”⑥。其实,在庄子哲学中,根本就没有“死”这么一说。所谓“死”,不过是“化”的一种形式而已。庄子眼中的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死物,而是会转化的活物。任何事物都存在于大化流行的过程之中,现存的形态都是暂时的。两个人碰面走过之后,你不再是那一瞬间的你了,我也不再是那一瞬间的我了。这就叫做“失之交臂”。庄子勾勒的世界图景是变化的,他的宇宙观是动态的、有机的宇宙观,充分体现出中国哲学的特色。
  至于宇宙万物运动变化的质料因和动力因,庄子用“气”来解释。他的说法是:“通天地一气耳。”气有如野马升腾,为宇宙万物的变化提供质料因和动力因。庄子用“气”解释宇宙万物的运动变化,是对老子思想的发展。老子提出“万物负阴抱阳”说,其中隐含着“气”的哲学观念,但老子毕竟没有把“气”突出出来。庄子比老子前进了一步,明确地提出“气”的观念,为后来的哲学家形成气本体论思想,提供了有用的思想资源。
  庄子主张“以道观物”,也就是主张站在本体论的立场上,把握宇宙万物总体。他反对站在个体(“我”)的立场上,以知识论的态度看待宇宙万物。他的理由是,站在个体立场上看待万物,所形成的种种看法,均背离了“以道观物”的原则,不能不带有“解释学的偏差”,因而都是主观的成见,并不符合宇宙万物的本然。由于受到立论者狭隘立场的限制,“以我观物”所得出的结论,因人而异,千差万别,各家都有各自的论点,众说纷纭,使人莫衷一是。庄子主张“以道观物”,反对“以我观物”。他把各种各样“以我观物”类型的宇宙观,统称为“物论”。
  庄子认为,各种“物论”都是一种成见,都是立论者的偏见,并不具有真实性和普遍性。立论者没能从物自身看物,而是用小我的眼光看物,对物所作的种种判断,并不符合物的本来面目。比如,在人的眼里,西施是美女;可是,鹿见到西施却吓得跑掉了,鱼见到西施赶紧沉到水中,在动物的眼里,西施是否称得上美女呢?再如,人睡在潮湿的地方会害腰痛病,可是泥鳅偏偏喜欢在泥水里钻来钻去;人在树上会觉得害怕,可是猴子偏偏喜欢在树上跳来跳去。在“孰为正处”的问题上,人、泥鳅、猴子的“物论”各自不同,谁是正确的呢?庄子指出,如果仅在“物论”的范围之内,人们无法对于各种“物论”判别其对错。甲提出一种“物论”,乙不同意,提出另一种“物论”,两个人吵了起来,只好请丙当裁判。可是裁判也不能解决问题:他支持甲,乙不服气;他支持乙,甲不会服气;他拿出第三种“物论”,甲乙都不服气。其实,各种“物论”都是对宇宙真相的曲解,都应当用“以道观物”的尺度,将其“齐”掉。从“道”的角度来看,万物都是无差别的,万物为一;可是竟然被各种“物论”说成了“多”。
  从“道”的立场上看,宇宙间万物的长短、大小、美丑、成毁、是非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莛(小草)与楹(柱子)可以等量齐观,厉(读为“癞”,指丑女)和西施可以等量齐观。万物本来都是齐一的,只不过人受到小我眼光的限制,才做出美丑、是非之类的论断。“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泰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⑦ 在道的面前,万物本来没有差别,只是由于人的视角不同,才看出了差别来。“自其异者视之,肝胆楚越也;自其同者视之,万物皆一也。”⑧ 有些研究者批评庄子的这些观点,认为庄子宣扬相对主义和不可知论,其实是一种误解。庄子在这里讲的并不是[url=]认识论[/url],而是宇宙观。他反对用小我的眼光看待宇宙总体,反对把宇宙对象化,反对把宇宙当成知识论意义上的认知对象。倘若人用对象化的方式看宇宙,看不到宇宙的真象;倘若人以小我为出发点作出种种判断,没有真实性可言。
  话题二:怎样看待道对于人的价值意义?  在宇宙观方面,庄子主张“以道观物”,与此相应,在人生观方面,他主张“以道观人”。所谓“以道观人”,就是树立“与道为一”的人生态度,即在“道”的指导下,自由自在地生活,摆脱种种世俗之见的束缚。同老子一样,庄子也把人区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道的体现者,他称之为逍遥之人;另一种是道的疏离者,即受到种种“物论”束缚而不能自拔的人。前者在精神上是自由的,以道为价值归依;后者在精神上无自由可言,也找不到价值归依之所在。在庄子看来,人应当以道为精神追求的目标,得道是最高的精神境界,逍遥之人才是理想的人格。
  同老子一样,庄子也认为人是一种个体的自然存在物。他只从宇宙的角度看人,不从社会的角度看人,强调人是宇宙的一分子,是万物中之一物。他关于人的看法,不像[url=]儒家[/url]那么高,不赞成“天地之间人为贵”的说法。在他看来,人也是“道”的造化物,同别的东西没有什么两样。人不过是万物中之一物而已,并无尊贵可言。在道的面前,人和物都是一样的,人可以转化为物,物也可能转化为人,“若人之形,万物而未始有极也”,人也不必刻意地追求为人。他形象地说:“今大冶铸金,金踊跃曰:‘我且必为镆铘!’大冶必以为不祥之金。仅一犯人之形,而曰‘人耳,人耳!’夫造化必以为不祥之人。”⑨ 在造化者“道”的面前,人是渺小的,是微不足道的。庄子为了维护道的尊严,不得不牺牲人的尊严。
  基于对人的这种定位,庄子主张无为,反对有为。他认为,顺应自然是最合理的,而一切有意识的人为,都是不合理的。庄子同老子一样,反对把天道同人道割裂开来,视“自然无为”的天道为人道的最高准则,故而提出“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的观点。这里所说的“人”,是指违背天道的人为;所说的“故”,是指违背规律的私智技巧。他把一切出于主观目的的行为都叫做“人为”,认为“人为”都是违背天道自然的,所以他表示反对。例如:“牛马四足,是谓天;落(络)马首,穿牛鼻,是谓人。”⑩ 照庄子看来,人给马戴上笼头,给牛穿上牛鼻,驱使牛马为人干活,这样做不但破坏了牛马的自然本性,而且戕害人本身的自然本性,由此产生出“机心”;而“机心”与天道是不相容的:“有机械者,必有机事;有机事者,必有机心。机心存于胸中则纯白不备,纯白不备则神生不定,神生不定者,道之所不载也。”(11) 庄子赞美不用桔槔而“抱瓮入井”的老人,认为老人虽然比使用桔槔提水的费了一些气力,但保住了纯白的得道之心。庄子强调,人的自然本性就是顺道无为:“彼民有常性,织而衣,耕而食,是谓同德;一而不党,命曰天放……其行填填,其视颠颠。”(12) 基于这种看法,庄子主张去掉一切有目的的人为,恢复本性之真,“既雕既琢,复归于朴”(13),“形全精复,与天为一”(14)。庄子心目中的得道之人,就是不抱有任何主观目的性的“天人”,这种人“有人之形,无人之情”(15),已不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了。庄子终于以“天”吞并了“人”,抽象地把二者合而为一。
  庄子反对以人为对抗天道,绝不是主张人们什么事情都不做,只是强调人们做事时必须服从自然之道。他编了一则“庖丁解牛”的寓言,说明这个道理。有一个特别擅长剔牛肉的师傅,他的刀使用了十几年,还跟刚磨完一样锋利。为什么会这样呢?是因为他剔牛肉已经达到“目无全牛”的高度熟练的程度。他的刀在牛肉与牛骨之间的缝隙中游刃有余,从未碰到骨头上,当然不会卷刃。这个寓言生动而深刻地表达了主观能动性(人道)与客观规律性(天道)相统一的思想。庄子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老子天人合一观的抽象性,有了一些辩证天人合一观的思想萌芽。同老子一样,庄子也不把“道”看成认识的对象,并且进一步深化了老子的思想。老子主张在体验中实现“与道合一”,庄子进而主张在实践中实现“与道合一”,承认由“技”进于“道”的可能性。“运斤成风”的匠人是得道之人,长于解牛的庖丁也是得道之人。庄子主张在实践中去体会道,领悟道,把握道,遵循道,反映出中国人做学问重行的特色。他不重视理论上的表述,而是特别重视实践技能。在他笔下,庖丁有高超的解牛技巧,但他不会编一本《牛体解剖学》,供其他庖丁来学习。
  庄子指出,世俗之人之所以不得逍遥,其原因就在于受到是非、美丑、得失、尊卑、贵贱、名利、顺逆、生死等等“物论”观念的束缚,在精神上放不开,被种种“物论”折磨得苦不堪言。在诸多“物论”中,最折磨人的莫过于生死了。庄子奉劝世人勘破生死,树立“以生死为一条”的生死观。《大宗师》写道:“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人之有所不得与,皆物之情也。”人大可不必对死亡抱有恐惧感,生死如昼夜交替一样平常。所谓“死”,其实就是“化”:从暂时有限状态走向永恒无限过程,也就是复归大道、与大道为一。据记载,庄子的妻子死了,他竟鼓盆而歌。他还对弟子说:我死后不必用棺材装殓,也不必埋葬,就扔到旷野里,任凭飞鸟啄食,任凭蝼蚁撕咬。
  在中国哲学史上,庄子第一个认识到:人有精神追求,有自由追求;精神追求的目标不能在世俗社会中寻找,而应该以道为终极价值目标。人应当像道一样做人,像道一样逍遥,以道为自己的精神家园。他所说的“逍遥遊”,就是指回到“道”这一精神家园里,享有精神上的自由。庄子用诗的语言赞美得道逍遥的精神境界:“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辨,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故曰: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16)
  这里所说的至人、神人、圣人,其实是一个意思,都是指进入逍遥境界中的人,都是指庄子心目中的理想人格。这种人无己、无功、无名,不为世俗观念的困扰,神游“无何有之乡”,心寄“无物之初”,乃是道的化身。他宁静淡泊,超凡脱俗,没有对小我的执着,没有对事功的追求,没有对名利的仰慕,甚至把生死都看得很开,“不知悦生,不知恶死”。他“真在内者,神动于外”(17),归依道之真,去掉一切人生的假面具,没有半点矫揉造作,他敢哭,敢怒,敢笑,敢爱,敢悲,真正是在性情中之人。总之,这是一种达观的人格、潇洒的人格、超脱的人格。
  庄子所描绘的逍遥人格,是一种超现实的理想人格,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正如方东美所说,儒家的圣人是“时际人”,给人以历史感、现实感;道家的圣人是“太空人”,给人以超越感,仿佛从高空远观地球。尽管庄子所描绘的逍遥人格没有现实性,但对于现实的人来说并非没有积极意义。这种意义就在于,他以哲学的方式为中国人提供了一个心灵休息的场所,帮助人排除烦恼,减轻精神压力;他提供了一个精神医疗站,可以帮助人排除不良情绪,净化心灵,求得心境的平和,造就洒脱的精神境界;他提供了一种道家的精神安顿方式,一种可供选择的安身立命之地,一种精神的故乡。如果说儒家的价值导向是“张”的话,那么,庄子的价值导向则是“弛”。“张而不弛,文武弗能也;弛而不张,文武弗为也。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18) 儒道两家的价值导向构成互补效应,共同培育中国人的民族性格。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中,庄子的“逍遥遊”思想是一种不可缺少的元素。正如[url=]冯友兰[/url]所说:“儒家墨家教人能负责,道家能使人外物。能负责则人严肃,能外物则使人超脱。超脱而严肃,使人虽有‘满不在乎’的态度,而却并不是对于任何事物都‘满不在乎’。严肃而超脱,使人于尽道德的责任时,对于有些事,可以‘满不在乎’。有儒家墨家的严肃,又有道家的超脱,才真正是从中国的国风中培养出来的人,才真正是‘中国人’。”(19) 诸葛亮“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的名句,可以说是关于儒道互补的生动写照。
  话题三:怎样以道应世?  庄子哲学的第一个话题是宇宙,第二个话题是人生,第三个话题则是社会。对于社会的看法,庄子和老子大体上是一致的,但庄子比老子更为偏激一些。他们一致认为,当时的社会是一个背离了大道的乱世,并不能令人满意。面对这样一个乱世,身处社会上层的老子,尚有“以道救世”的念头,有比较强的[url=]政治哲学[/url]情结。他积极地为当权者出主意,奉劝他们“无为而治”,“治大国若烹小鲜”。身处社会下层的庄子,对乱世已经深感失望,没有了救世的念头,淡化了政治哲学情结,不再为掌权者出主意。庄子哲学基本上是人生哲学,很少谈论政治哲学。即便谈到政治哲学,也是从人生哲学的角度谈的。他把老子“以道救世”的思路,改为“以道应世”的诉求。这个“应”字出自《庄子》内篇的《应帝王》。他虽不主张主动地改造社会,但并不反对消极地适应社会。在他看来,人对于社会构成一种应付的关系,要善于在乱世之中找到生存之道。面对纷纷扰扰的乱世,他感到无可奈何,无能为力,只得听之任之,“安时而处顺”(20)。
  庄子对乱世表示失望和反感,对维系社会秩序的儒家伦理也表示失望和反感。在他看来,儒家的那一套仁义说教,说起来是为社会着想,其实是为掌权者着想,不过为掌权者提供限制个体的统治工具而已,没有什么高明之处。在他看来,施行仁义之教的结果,不能不流于伪善。他编了两则寓言讽刺儒家。一则是“窃钩盗国”。有人偷了别人的腰带钩,世人把他看成贼;可是,有人把别人的整个国家都偷来了,反倒可以堂而皇之地做起诸侯来,没有人把他当成贼。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他把仁义之教这种统治工具也一块偷来了,可以用这套工具掩饰窃国行为。田成子(或称陈成子)取代姜氏,坐上了齐国诸侯的位子,就是这么干的。另一则是“盗亦有道”。儒家讲的仁义之教,连强盗头子都懂,并且会用。比如,他先得选择抢劫的对象,这就是“圣”;实施抢劫时他冲在前面,这就是“勇”;撤退时他走在队伍后面,这就是“义”;确定恰当的行动方案,这就是“智”;抢劫成功后,论功行赏,合理分赃,这就是“仁”。庄子由此得出结论:“圣人不死,大盗不止。遂重圣人而治天下,则是重盗跖也。”(21) 照他来看,儒家本想用仁义之教挽救乱世,结果会事与愿违,反倒促成了乱世,使这个世道更加混乱不堪。
  庄子不再寻求“救世之道”,但不能不寻求“应世之道”。他思考的问题是:处在乱世如何为自己找到生存的空间?既然无力改变世道,那么,就得退而求其次,解决如何“此在”的问题,找到一种保存自己的办法,这就叫做“应世”。应世的办法,就是处于“才”与“不才”之间,掌握“无用之大用”的生存智慧。他编了两则寓言,表述了如何在乱世中保全自己的生存辩证法。一则寓言说:有一个老汉,家里养了两只鹅,有一只会叫,有看家的才干;另一只不会叫,没有看家的才干。有一天,老汉家来了客人,需要杀鹅待客,杀哪只鹅呢?肯定是那只不会叫的鹅。这则寓言说明,无才是不行的,无才可能使人失去生存的机会。另一则寓言说:果树结出甜美的果子,很“有才”,可是被人们折枝摘果,很快就被折腾死了。看来“有才”也并非就是好事,也可能使人失去生存的机会。与果树相反,樗木(俗称臭椿)不结果子,木质疏松,也不能做家具,木匠不会砍伐它。正因为樗木“无才”,所以长得很大,以至于大得可以供一千头牛在树下纳凉。供牛群纳凉,这正是樗木的“无用之大用”。在乱世中,生存的智慧就在于“有用”和“无用”之间。谁能把握住“有用”和“无用”的分寸,谁就有生存的机会。“无用”将会被这个世道抛弃;“有用”遭人嫉恨,下场也不会好;最佳选择应当是“无用之大用”。
  庄子对老子的政治哲学的另一个大修改,就是放弃了“小国寡民”的社会理想。他比老子更极端,认为理想社会应该是“至德之世”。“夫至德之世,同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恶乎知君子小人哉?”“夫赫胥氏之时,民居不知所为,行不知所之,含哺而熙,鼓腹而游,民能以此。”(22)
  在“至德之世”,人与自然和睦相处,与动物和睦相处,与他人和睦相处,没有君子小人之分,大家和平相处,从来也没有战争的发生。他所描述的理想社会,无疑是一种道家式的和谐社会。道家不像儒家那样积极倡导群体观念,但他们明确地表示反对危害社会群体。如果人人都不危害社会群体,社会群体自然而然就安宁了。庄子认为儒家到处进行仁义说教,努力维系社会群体,未必能收到良好效果。他指出,两条鱼在即将干涸的车道沟里“相濡以沫”,其实不如谁也不管谁,“相忘于江海”。从表面上看,道家似乎并不积极地维系社会群体,其实,他们运用“无为而无不为”的逻辑,以独特的方式表达了维系社会群体的美好意愿。在维系社会群体这一点上,儒道两家可以说殊途同归。但总的来看,道家比较强调尊重个体的自由,注重个体性原则;儒家比较强调群体至上,注重群体性原则。实际上,个体与群体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没有脱离个体的抽象的群体,离开群体个体也不可能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儒道两家的社会理想,可以构成互补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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