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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3-2012 13:19:23|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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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马甲 发表于 28-3-2012 07:44
建议你去找议员上诉。不要害怕,不要拿孩子大了不需要陪伴为理由来做阿Q麻痹自己。最好自己写一封陈情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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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您讲话总是一针见血的,佩服之外,很想认识您。但是我想跟您讨论的事:为自己抗争是对的,但是抗争结果不尽人意的。我的一个朋友早在十几年前就走过您说的这种见长官争取PR,被拒多次,他本人是南大硕士,当年才30多岁,后来再申请时,移民厅继续拒绝他的申请并同时转告他说:针对已经收到某某议员的来信说明情况,但是慎重考虑之后还是拒绝他之类的话。结果他申请PR的路走的相当艰难,现在他们一家都是公民了。所以我觉得咱们抗争虽有必要,但未必如愿,我很悲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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