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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fr1818 于 3-8-2012 18:48 编辑
本人EP,薪水3000+。老婆DP并且有工作拿LOC,以上为背景
前几天renew EP+DP,1天果断拒绝,人事说可以选择申述,或者SP。
我就想申述要4周,到时候要是不成功,那么再SP+DP,时间过了9.1, 不可以帮老婆DP了。(<$4000)
于是我就叫人事降去SP。现在2年期的SP 批准,老婆的新DP在pending。也不知道这样的决定对不对。哎,外来打工仔伤不起啊。
03/08/2012 5:50pm
刚刚查询,老婆SP的DP已经批准了。总算不要跟老婆两地分居了,阿弥陀佛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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