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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水库] 浅谈“二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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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9-2012 15:05:20|来自:美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众所周知, 现在SG的房价高不可“攀”, 一部分原因多亏了“大量”2房东。
要是做如下修改,会不会有所改善呢?

1。 (最好有政府规定)非PR和Citizen, 禁止作为二房东(若是自己房产则可以租出;若是第3方房产,则不行-违者“大大”的罚款)
2。 PR和Citizen若租出属于个人产权的屋子,需要通知房屋局以做档案备份; 若租出“非”个人产权的屋子(如第3方屋子,比如向大房东租来的), 需要申报房屋局,并交税(10%的整套租金价格)。
3。 任何非PR和Citizen若是隐瞒并租出第3方屋子,一旦查获,大屋主要罚款,并3年之内不得外租; 2房东将被列入黑名单(比如无论在SG呆多久,学历多好,都不具有申请PR or Citizen 资格)。

当然,有人也许会说,这是保护PR and Citizen, 钱摆明了给他们赚。其实并非如此:
1。PR和Citizen, 不管是自己房产或者第3房房产,最多只能出租2整套。
2。PR和Citizen在SG法律下,有较高的意识,不敢胡来,毕竟SG地方小,怕混不下去。

以上3点,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发表于 5-9-2012 17:07:30|来自:美国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楼主忽略了一个问题:立法之后的受益人是谁。

不论以何种方式法规实现抑制租房市场的价格,最终受益人是租房者——很大部分的外国人。一国立法便宜外国人,那我只能OTZ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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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9-2012 18:16:22|来自:美国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顶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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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9-2012 18:25:01|来自:美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难以想像空姐一边挖鼻孔一边犀利得分析问题的情景:$

点评

这情景,恶心。。。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6-9-2012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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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9-2012 22:07:42|来自:美国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爱空一格 发表于 5-9-2012 17:07
楼主忽略了一个问题:立法之后的受益人是谁。

不论以何种方式法规实现抑制租房市场的价格, ...

最终目的是保护租客,同时整顿混淆的租赁市场,尤其针对非PR和Citizen的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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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9-2012 23:04:45|来自:美国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认同~ 一般没有屋主的房子~ 总要有人先签一套下来 然后分租给别人。 如果这样被指是二房东的话 确实不公平。
如果你乐意 你也可以签一套下来。
注明:- 本人不出租房子 也不是“二房东”

至于 骗子之类的 和 “二房东没关系, 是那个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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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9-2012 23:31:23|来自:美国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楼猪是不是看着眼红了还是怎么滴,我觉得如果没有那些二房东那些低收入却要存钱的打工者怎么办?住你家去?那些被你所谓的有资格的屋主临时赶出去的可怜人怎么办?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你不能因为部分人就打倒一群,不要光看一面有欠偏颇,什么东西存在都有他的理由存在的!而且我觉得新房价上涨是必然趋势,外来人口越来越多,地就这么大,当然有钱者先得啦!你们说了?

点评

+1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7-9-2012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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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9-2012 00:11:18|来自:美国 | 显示全部楼层
樓主只是在說說他個人的觀點... .. .  不錯不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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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9-2012 06:40:20|来自:美国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厂商直接面对消费者,那消费者是不是因为少了很多环节而受益?所以也应当不要代理和批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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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9-2012 06:47:16|来自:美国 | 显示全部楼层

房租当然是越贵越好的啊。。。。。。。。至少对屋主而言~ 至于羊毛是出在二房东还是租客身上。。。。。关我叉事啊~


不过根据迟钝永恒定律,租金总是有下来的一天的。。。。。等新加坡人口变成400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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