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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法令的内容修改,于4月1日生效,预计将有45万名员工从中受惠。
在修改后的法令下,月入低于4500元的专业人士、经理和执行人员可享有有薪病假、住院假以及免遭不公平解雇保障。
另一方面,可享有加班费的非劳力工人(如文员、销售助理等)月薪顶限从2000元提高至2500元。不过,为了帮助雇主控制成本,计算加班费的月薪顶限设在2250元。
此外,不支付薪金的雇主除了将面对更严厉的制裁,还可能当场被人力部官员逮捕。据《海峡时报》报道,人力部已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专业训练,学习如何使用手铐和警棍,以及如何应对违例雇主拒捕的情况。
修改后的法令规定,初犯的雇主将面对介于3000元至1万5000元的罚款或最长六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再犯者将面对介于6000元至3万元的罚款或最长12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针对公众要求雇主为雇员提供薪水单的反馈,人力部表示,除了将在2016年强制雇主提供详细薪水单,目前也已在网站上提供简易薪水单样本供雇主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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