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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14 16:56:4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婴儿的眼睛07 于 15-5-2014 17:43 编辑

如题

http://bbs.sgchinese.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583037&extra=&page=1

现实生活中的例子, 准媳妇们找老公可要睁大眼睛了, 自私男千万不要找.
发表于 15-5-2014 17:02:1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本帖最后由 婴儿的眼睛07 于 16-5-2014 13:14 编辑

男方来新变了心,  准备要离了, 男方年薪40多万, 女方月薪2300人民币, 女方独自抚养小孩,  孩子的幼儿园费用1000+生活费1000,  一共2000人民币, 男方要求孩子费用和女方两人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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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14 17:11:2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看完发表下感受呗,  

我是气不过, 直接在那边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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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14 17:23:2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看着真的好气愤啊,发帖人口中的朋友根本不是男人,发帖人还一副他朋友很委屈的样子。两个都不是男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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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14 17:36:0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Zespri 发表于 15-5-2014 17:23
这个看着真的好气愤啊,发帖人口中的朋友根本不是男人,发帖人还一副他朋友很委屈的样子。两个都不是男人啊 ...


是啊, 更过分的是, 貌似此男连1000人民币/月的生活费都不想给, 声称 "人在新加坡, 不给孩子生活费,中国的法律应该管不到他"

这种人靠道德和良心是管不上了, 希望法律能管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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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14 17:43:4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婴儿的眼睛07 发表于 15-5-2014 17:36
是啊, 更过分的是, 貌似此男连1000人民币/月的生活费都不想给, 声称 "人在新加坡, 不给孩子生活费,中国 ...

嗯,特意去百度了下中国婚姻法, 觉得老婆要求的1/6 算是很少的了。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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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14 18:33:38|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耻的男人,不配为夫为父。不好意思,激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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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14 19:57:27|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连自己的亲生骨肉都算计,这还是男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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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5-2014 14:21:5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果然是一种米养百种人。没有最渣,只有更渣。
只能说女人们婚前真的要擦亮眼睛,这种骨子里只爱自己的人,再可爱也不能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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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5-2014 18:32:1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前把自己修饰装璜的美好,婚后漏出真本性的男人不在少数。他若真是善于伪装,一个女人,要花费多少年的时间,何等的代价才能识破真面目。婚前考验是必须的,但是,真能验出一个抛妻弃子的陈世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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