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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使馆关于结婚的最新奇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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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5-2014 14:38:4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结婚男女双方必须均为中国公民,且永久居住在新加坡(即持有效PR者)......

新加坡政府已经在工作,移民各种问题上排挤中国人,现在连结婚都不让人结啦,真是不让人生存的节奏
发表于 26-5-2014 10:48:4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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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这规定到底是新加坡ROM的规定还是中国大使馆的规定?

如果是中国大使馆的规定,  只能说是中国大使馆的问题了,为了减少工作量, 自己关闭了为部分中国海外华侨结婚注册的服务业务.    这和新加坡政府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至于新加坡ROM, 我记得之前都是不管拿PR ,还是EP SP准证 (WP需要MOM批注), 都是可以去ROM登记结婚的, 方便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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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5-2014 23:26:0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去年初注册结婚的,完全没有这种规定,只要在注册前在新加坡居住满一完的天数(好像是十四天)就算没有准正,只要拿passport就可注册。结婚和中国大使馆没关系,不用和他们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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