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7-10-2014 19:59:5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咖啡香女 于 27-10-2014 20:01 编辑
我从头置尾看了一遍。我就我自己了解的回答你几个问题!具体还要你咨询专业人士1:关于房产:我不知楼主老公多大。如果你老公超过35岁离婚时可以保留房产。不需要卖房子。如果离婚。即使房子没你的名字。他想在没离婚前卖房子。也必须要有你签字才可以。因为你是居住人。这是你们共同财产!而且新加坡法律就是针对家庭主妇。只要没过错。就是对家庭有贡献。而且你本身做工也帮他还债,可以说这6年是靠你撑起这个家。各方面都可以证明你离婚有权利分他的财产。包括房地产。在我身边所了解的案例。离婚这边通常女方要赡养费是他薪水一半起跳。你也可以要他房产的多少!过错方赔付更多!他即使有私生子。他现在所有的财产都只是你和他的。和那个孩子无关。除非是遗产!
2:如果楼主还爱着老公。想给他机会,你不管他有什么理由。要求生活费!自己不要主动提离婚!一定要冷静!接受你老公。也要接受他的孩子。前提要验DNA!然候和老公说。你接受孩子你办收养手续!为了以防后患。你拿到公民后。办理收养这个孩子。这样你有孩子监护权就不怕了。
3。你老公性格和我老公差不多。闷的。只要你不提离婚。你冷静下来和他谈判。他真的还在意你。是不会放弃这个家。他主要是不舍得孩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