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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忧郁的眼神

老公说三年前领养个孩子。你们说会是他的。还是领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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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0-2014 16:37:27|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忧郁的眼神 发表于 28-10-2014 16:15
也不知道新加坡这边是怎么做的。

学那个110妹妹,我还想让你过去水库看她的帖来的。她本人过来了,你就多注意她的回复,她把狐狸精扼杀在襁褓中。

新加坡注重白纸黑字,就是证据。

你现在好象都不知道该怎么开始搜集证据?
和老公结婚六年,还的是什么性质的债务?不知道他的生活习惯?工作地点?换没换工作?你不知道他的朋友亲戚?(跟他们多聊天,有人会说漏嘴)
菲律宾女人,她们精明,不会去站街,让你老公偶然认识。他们的来往,绝不是一次两次,你认为他是上班出去,下班回家,这两点一线还能搞出人命?也许那个女人就在你老公的公司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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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0-2014 16:39:27|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洗雨洪晴 发表于 28-10-2014 16:16
谁说当小三破坏人家家庭不犯法?

是啦是啦,犯法的!人神共愤,人人必得而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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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0-2014 16:46:4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洗雨洪晴 发表于 28-10-2014 16:37
学那个110妹妹,我还想让你过去水库看她的帖来的。她本人过来了,你就多注意她的回复,她把狐狸精扼杀在 ...

应该是办公室恋情吧。我故意说是不是去亚龙找到的。还是那些啤酒妹。他最后说她做办公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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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0-2014 16:47:4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洗雨洪晴 发表于 28-10-2014 16:37
学那个110妹妹,我还想让你过去水库看她的帖来的。她本人过来了,你就多注意她的回复,她把狐狸精扼杀在 ...

请问这个姐妹帖子在哪里。你发给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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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0-2014 17:01:34|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忧郁的眼神 发表于 28-10-2014 16:47
请问这个姐妹帖子在哪里。你发给我看看。

你都在那里回复了,应该是知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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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0-2014 17:09:28|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ckscy 发表于 28-10-2014 16:39
是啦是啦,犯法的!人神共愤,人人必得而诛之。

别激动,你说不犯法就不犯法,你当过中介,难道没有陪他们去做准证?准证条例上怎么讲的?

还有本地人若做小三,大老婆有证据,也可告呀,只是成本重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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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0-2014 17:12:32|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洗雨洪晴 发表于 28-10-2014 17:09
别激动,你说不犯法就不犯法,你当过中介,难道没有陪他们去做准证?准证条例上怎么讲的?

还有本地人若 ...

我才懒得鸡冻呢。这有什么好鸡冻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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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0-2014 17:13:4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洗雨洪晴 发表于 28-10-2014 17:09
别激动,你说不犯法就不犯法,你当过中介,难道没有陪他们去做准证?准证条例上怎么讲的?

还有本地人若 ...

喔。这边就是去法庭。价钱贵。律师费也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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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0-2014 17:16:01|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退一万步讲,即便楼主把那个菲律宾女人告到万劫不复,那又如何?楼主和她老公还能回到从前?就算楼主大度,心里多少会有根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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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0-2014 17:21:08|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能把那女人告到永世来不了新加坡,楼主老公执迷不悟,他可以跟随那女人去菲律宾生活,到时候吃亏的还不是楼主。换我老公有那么骚包,我就让狗男女在这变双宿双栖,这样方便我找证据,然后最大化地拿走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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