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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15 09:35:52|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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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xy_0000 于 23-1-2015 09:49 编辑
忧郁的眼神 发表于 23-1-2015 07:29
其实这样也是怕他反咬一口。他还一直强调。是你自己想离的。不是我。还说如果他要做狠也是可以的。那天他 ...
那天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新闻,忘了是在新明还是晚报了。说在某某地铁站旁有个女人不敢回家在哭,被记者发现问起缘由,原来是老公有外遇还家暴她,她和老公是几年前在中国好像是在广州认识的,后来她怀孕了就在中国注册并奉子结了婚,后来他申请她来本地居住,谁知女儿生下来才几年不到,她老公又背着她和一个幼儿园的老师搞在了一起,他自己本身经济不宽裕,只是一个酒店的侍应生而己,却一年几次背着她和小三出国游玩,甚至不给家用,还变卖家里的东西和拿走孩子的奶粉钱,她和她老公理论,那个渣男竟然说他们当初是在中国注册的,在本地婚姻无效,害得她走投无路才在地铁站哭。为此记者特地资询了律师,律师给出的回答是:首先无论是在哪里注册的婚姻都是有效的。其次她完全可以告渣男通奸来申请离婚,从而来争取自己最大的利益和保护自己。所以楼主其实你要比她的状况好太多,你总说没证据,其实孩子和他和小三的电话聊天记录就是最好的证据,所以你完全可以告他通奸,从而在离婚中占据主动,从而争取到你自己最大的权益。不要什么事都被他牵着鼻子走,看他怎样。另外我觉得对律师你最好还是不要有所隐瞒,你只有告诉律师实情,人家也好帮你分析问题和出主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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