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姚贝娜去世之后,自愿选择像其他普通民众一样,成为众多眼角膜捐赠者之一。在悲伤她的早逝和赞叹她的爱心之余,应该以平常心对待,就如深圳前面数百个,全国上千个捐赠角膜者一样。不料,据报料,媒体为了抢头条,罔顾新闻道德,试图在医生准备取角膜时混入太平间,一边写“天使去天堂唱歌了“一边偷拍遗体照,还想继续上演“独家重磅”新闻?!这真让人愤怒!这是对姚贝娜爱心的亵渎和无礼,是对无数喜爱她人们的亵渎和无礼。
国内媒体哗众取宠的行为无力可耻,也从侧面反应了公众、媒体对遗体捐献器官知识的无知,以及卫生健康部门对这一严肃概念的科普和法令法规建设的不到位。
而新加坡却早早上世纪90年代就成立了《人体器官移植法令》,涵盖谁?涵盖哪些器官?器官移植准则有哪些?器官移植用来做什么?等问题给出了清晰界定!
根据新加坡人体器官移植法令(Human Organs Transplant Act,简称HOTA),年满21岁的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如果没有选择退出,医院可在病人被证实死亡后,利用死者的器官,为器官移植等候名单上的病人进行移植。
人体器官移植法令”概要 人体器官移植法令 涵盖谁? 所有心智健全的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PR),除非他们选择退出。年龄必需介于21至60岁之间。 * 从2008年8月1日起,回教徒也会被纳入人体器官移植法令。
涵盖哪些器官? • 肾脏 • 肝脏 • 心脏 • 眼角膜
什么目的? 提供器官衰竭病人适合的器官捐献以便执行移植手术。
器官移植准则有哪些? 器官移植必须符合以下的特定条件: • 在医院里逝世,捐献者证明脑死; • 捐献者必须属于特定的年龄层,心智健全,而且先前并没有对捐献器官提出反对; • 器官必须适合作为移植用途; • 必须有一名适合的器官接受者能够从此捐献中受惠。
那么问题来了,如何才能退出人体器官移植法令?
1. 如果我选择退出人体器官移植法令,应该怎么做? 人体器官移植法令包括取出四种器官,即肾脏、肝脏、心脏和眼角膜。任何决定不在逝世后捐出器官的人士,都可填妥随函附上的粉红色“根据法令第9节第(1)项反对捐出器官”表格,并将表格寄交全国器官移植组# 表明意愿。
2. 人体器官移植法令是否让人选择退出捐献某器官?
可以。任何不愿捐出某器官的人士可使用上述同样的表格(表格可以从卫生部的网站下载:www.hota.gov.sg/forms),寄交全国器官移植组#,注明他所不愿捐出的器官。换句话说,他可选择退出捐献人体器官移植法令所涵盖的任何一种或所有四种器官。
3. 选择退出人体器官移植法令,对我会有什么影响? 选择退出人体器官移植法令的人士,日后若需要进行某器官移植,将会在器官移植的等候名单上享有较低的优先权。这较低的优先权将针对他所选择退出的器官而定。
4. 我是否可以指定我要捐献的对象?
在人体器官移植法令下摘取的器官,其捐献对象是所有器官移植等候单上的病人。因此,在人体器官移植法令下,要指定捐献对象或要指定不包括某些人为捐献对象都是不可能的。器官捐献者的资料也不能透露给器官接受者。
5. 给予可能是器官捐献者的医疗护理会受到影响吗? 给予可能是捐献者的医疗护理绝不会受影响。只有在耗尽所有办法拯救病人生命并在两名医生证实病人脑死后,才会考虑取出器官作为移植用途。为了进一步确保给予病人的医疗护理不受器官捐献所影响,证实脑死的两名医生必须未参与病人的护理或治疗过程。
# 新加坡全国器官移植组 (大牌3号1楼,)新加坡中央医院,新加坡169608;电话:)。
表格可以从卫生部的网站下载: www.hota.gov.sg/form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