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月前发生在碧山地铁车厂的涂鸦案,涉案的两名德国籍青年今天认罪后被判坐牢九个月和打三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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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被告分别是安德烈斯·冯·克诺雷(Andreas von Knorre)和埃尔顿·欣茨(Elton Hinz)。两人案发时皆21岁,各面对一项破坏公物和三项擅闯保护地控状。 法官下判时说,两被告有预谋犯案,他们闯入保护地犯案,而他们的行为影响到公共交通服务。两人罪行严重,必须严惩。
两被告是朋友,在澳大利亚工作,去年11月4日入境新加坡,并在6日和7日凌晨擅闯碧山SMRT地铁车厂。他们从排水道进入车厂,然后爬墙进入列车停泊处。
同月8日凌晨,两人以同样的方法再闯车厂,并在一列地铁列车的左边车厢涂鸦,喷上不能擦除的漆料。他们过后离境到泰国曼谷和马来西亚,去年11月20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机场落网,当时正准备启程飞往澳大利亚。
根据案情显示,SMRT蒙受1万3650元损失。律师庭上透露,两被告的家人筹到6500元打算赔偿SMRT,但SMRT不接受。
这已经不是地铁列车第一次遭涂鸦。2010年5月16日凌晨,一名瑞士籍男子奥利弗·费克与英国籍男子戴恩·亚历山大·劳埃德闯入樟宜车厂,并对一列列车的两个车厢喷漆涂鸦。 费克过后被捕,戴恩潜逃。费克认罪后被判坐牢五个月和打三鞭,但控方上诉高庭,刑期增至7个月,三下鞭刑则维持不变。 新加坡法律规定,法院只对犯了强奸、严重伤人、破坏公物、触摸女性的敏感部位等罪行的犯人判以鞭刑。 不过女人和50岁以上、18岁以下的男人是不用受鞭刑的。
一般来讲,鞭刑是由狱中的特种部队执行。行刑的鞭子大约长1米,粗的一端由狱警握着,尖的一端将重重打在犯人的屁股上。在执行鞭刑时,都有医师在场检验,也会有几名高级官员在旁观看及做记录。鞭打时,犯人的双手及脚被绑成“大字”。每打一鞭,医师必上前检查,一直到该犯人的体力承受不住为止。若法官判4鞭,到了第3鞭时犯人承受不了,医师就会上前检查。若是医师认为犯人的身体状况目前不适合再承受鞭打,余下的一鞭将留到下次证明可承受时再补上。在一般的情形下,鞭打两三下,再强壮的犯人都会承受不住,有些人甚至会昏倒。在承受鞭打后,犯人2至4个星期内都没法坐下,医师会定时检查他的身体状况。 想到新加坡的鞭刑是不是毛骨悚然?鞭刑在新加坡可是绝不手软,可绝不是小时候爸爸妈妈打屁股那样意思意思。要是一次没挨住打晕了,没关系,等你皮肉长好了,咱接着打完剩下的! [attach][/attach] 新加坡鞭刑模拟图
这个鞭刑模拟图是不是感觉还挺不错?好像有点羞羞哒,但是也没有那么吓人对不对?
那你就错了。。。我们来看看真相到底是什么! [attach][/attach] 真实的鞭刑图
猛地画风一转好像比较限制级了。小编也是要捂着眼睛了。皮开肉绽的照片真的太吓人了,胆大的朋友可以百度一下。
小编相信任何人受过鞭刑都绝对不会想再来一次,也绝不会再犯同样的罪。新加坡的奇葩刑罚可怕归可怕,可还是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当地的犯罪。所以在新加坡,除非真的是皮肉痒了,不然还是一定要遵纪守法,尊重当地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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