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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kysky22 于 19-5-2015 12:25 编辑
菲佣在合同期内将于下个月(2015年6月)去香港度假4天,度假结束会回到新加坡,继续在我家工作。
WORK PERMIT有效期至2016年5月。
我已打电话询问过新加坡人力部。人力部说:出入境新加坡方面,只要她持有有效护照和有效新加坡WORK PERMIT,新加坡这边不需要其他文件。
香港方面,根据我在网上查的信息:菲律宾护照持有者凭双程机票,可在香港呆14天(旅游目的),不需要香港签证。
我尝试打电话询问菲律宾大使馆是否需要办理OEC,但是始终没人接听电话,只有电话录音。
我的理解是:只要菲佣不是回菲律宾度假,则不需要办OEC。请有经验的亲们分享一下,我想确认作为雇主我是否需要办理任何文件。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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