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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论坛】租屋政策大改革:收入顶限要上调,二房式计划马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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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6-2015 11:35:12|来自:上海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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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新加坡政府正在探讨进一步调高申请新组屋收入顶限的可能性。这对很多人来说又是一个利好消息呀。
国家发展部长许文远昨晚在新传媒电台958城市频道的《空中访民情》节目中说,政府在4年前大幅上调申请新组屋的收入顶限,让八成新加坡家庭有资格申请新组屋,不过4年来国人收入有所增加,政府正在看是否有空间再次调高收入顶限。
目前申请预购组屋的家庭收入顶限是1万元,申请执行共管公寓的收入顶限则是1万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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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文远也进一步解释合并小型公寓和二房式组屋的课题。他说,新的“二房式计划”将会有介于30年至99年的不同地契,也会允许拥有私宅的国人购买。
更加灵活的计划取名“2 Room Flexi”,预计今年8月底或9月初推出,可以让年长者、单身者和低收入家庭等各种类型买家申购,让买家可根据各自需求选择,同样的二房式单位,99年地契的选择售价较高,地契较短的会较便宜。
对于最近一直出现争议的私人组屋(DBSS)计划,许文远表示,他在4年前出任国家发展部长后暂停了这个计划,也没有打算在这个任期内恢复该计划,这将留给下任国家发展部长决定,因为到时候面对的市场情况可能有所不同。
至于屋主投诉质量不佳,许文远说,私人组屋屋主与私人发展商签署协议,发展商必须在一年的缺陷责任期内,解决屋子的质量缺陷问题,如果发展商没有那么做,政府会替买主讨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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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政府组屋计划小百科
新加坡是一个多种族的移民国家,国土面积699.4平方公里,居住着448万常住人口,是世界上公认的住房问题解决比较好的国家之一。新加坡于1960年成立建屋发展局,1964年又推出“居者有其屋”的政府组屋计划。目前约有82%的新加坡人口居住在政府组屋中,有力地促进了多种族安居乐业、和谐相处,促进了社会建设,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其具体做法是:政府主导组屋的开发与建设。
新加坡建屋发展局直属国家发展部,是一个独立的非营利机构,其财政预算纳入国家计划。它既代表政府行使权力,负责制定组屋发展规划及房屋管理,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又作为最大的房地产经营管理者,负责组屋施工建设工程、房屋出售和出租,肩负着多重职能。
政府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新加坡政府根据《土地征用法令》协助建屋发展局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获得开发土地,保证了大规模建设组屋所需的土地;建立了强制储蓄的中央公积金制度,为公共住宅建设提供了大量资金来源;以提供低息贷款的形式给予建屋发展局资金支持。此外,为保障普通老百姓能够买得起组屋,其售价是由政府根据中低收入阶层的承受能力来确定,而不是依成本来定价,远低于市场价格,由此造成的建屋发展局收支亏损,由政府核准后从财政预算中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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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庭收入为依据确定准入和补贴。新加坡制定了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购屋准入政策,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调整收入顶限。在上世纪70年代,规定只有月收入在1500新元以下者才可申请购买组屋;80年代提高到2500新元,随后到3500新元,目前放宽至8000新元,以接纳更多人购买。这样基本保证了80%以上中等收入的家庭能够购买到廉价的组屋。此外,政府依据购房者的经济收入水平区分层次,严格按照家庭收入情况来确定享受住房保障补贴的级别,其首付款、还款额以及还款方式都有所不同。

出台多项法律严格限制炒卖组屋。新加坡于上世纪60年代制定并实施了《新加坡建屋与发展法》,同时还颁布了《建屋局法》和《特别物产法》等,从而逐步完善了住房法律体系,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严格限制炒卖组屋的行为。规定组屋“以自住为主”,在购买5年之内不得转售,也不能用于商业性经营。如果实在需要在5年内出售,必须到政府机构登记,不得自行在市场上出售。一个家庭只能拥有一套组屋,如果要再购买新组屋,旧组屋必须退出来,以防投机多占,更不允许以投资为目的购买组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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