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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圈】新‘国安法’,大家快来学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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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015 22:10:12|来自:广东深圳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新加坡圈 于 2-7-2015 22:11 编辑

7月1号,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昨天通过新的《国家安全法》。新的国安法首次提及香港和澳门,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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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法并未列入,港澳基本法附件三
不过,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昨天在记者会上回应香港媒体提问时表示,根据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规定,中国全国性法律除列于基本法附件三外,不在两个特别行政区实施。国安法并未列入两个基本法附件三。这意味着新国安法不会在香港和澳门实施

但郑淑娜同时强调,对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和港澳同胞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提出原则要求是必要的,符合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

她说,按照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第23条的规定,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港澳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港澳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因此,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按照基本法的要求自行制定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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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立法会2009年2月通过了《维护国家安全法》法案,但类似法案在香港一直面临强大的反对声浪,至今没有通过。有关分析指出,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新的国安法中首次提及香港和澳门,在提醒港澳特区和民众负有维护国安责任的同时,也在敦促香港尽早通过基本法23条立法。

与1993年国安法相比,中国新国安法涉及的范围更广。除了防范、制止、惩治叛国、分裂国家、煽动颠覆政权和泄露国家机密等行为外,新国安法提及边防、海陆空、金融和经济体制、粮食安全、能源及网状讯安全及宗教等范畴,还包括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及极地。

针对外界质疑新国安法对国家安全的定义过于宽泛,存在被滥用的危险,郑淑娜回应说:“这个国家安全的定义是明确的,并不比一些国家规定的更加宽泛。”

郑淑娜坦言,当前,中国国家安全形势日益严峻,面临着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非传统领域安全日益凸显,国家安全的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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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为现任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和习大大。

新国安法,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
另一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昨天也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新的宪法宣誓誓词共70字,比此前的草案多了五个字。

值得注意的是,新誓词将草案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奋斗”这句政治性很强的内容,改成了“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并将草案中的“拥护”宪法改成了“忠于”宪法。

分析人士指出,在奋斗目标上,新誓词用相对中性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取代政治色彩浓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用“忠于”宪法取代“拥护”宪法,不仅淡化了政治色彩,也突出了宪法的崇高地位。同时,誓词中只有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和忠于人民,而没有出现“忠于党”之类的内容,应该更易被各方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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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为之前的人大委员要求‘香港行政长官爱国爱党。’

根据全国人大决定,从明年开始,包括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全国人大委员长、各部部长等领导人在就职时都要向宪法宣誓。

中国新的宪法宣誓誓词共70字,比此前的草案多了五个字。分析人士指出,在奋斗目标上,新誓词用相对中性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取代政治色彩浓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用“忠于”宪法取代“拥护”宪法,不仅淡化了政治色彩,也突出了宪法的崇高地位。同时,誓词中只有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和忠于人民,而没有出现“忠于党”之类的内容,应该更易被各方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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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同胞怎么看?

香港特首梁振英表明,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传媒组织、学者及时事评论员则纷纷认为,北京将香港纳入新的国安法,是要“将刀放在头上”,制造法律基础压力,令大家“闭嘴”。

梁振英昨天重申,港府暂无计划就《基本法》23条(国安法)立法。但他强调,香港是国家一部分,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国家安全。港区人大代表郑耀棠补充,现阶段应着重发展经济民生,不急需讨论。他说,港人对国家和民族的认同要有酝酿期。

泛民形容人大常委会通过国安法是非常不幸,无视《基本法》已列明香港可自行立法,直斥这是“粗暴干预”。建制派则指出,相信新国安法通过后,对港人现有生活不会带来变化。

香港记者协会、独立评论人协会及国际记者联会发表声明,批评新国安法涵盖范围广及定义含糊,开启“一国两制”受损害先河,港人人权包括言论自由等受到潜在威胁。他们担心港人在港享有言论自由,但返回大陆就可能被追究,故要求港府向北京澄清。

传媒组织也认为,目前是无形中增加了香港就《基本法》23条立法的压力,他们促请港府按香港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立法,期望港府以《约翰内斯堡关于国家安全、言论自由和获取信息自由原则》,为日后立法依据。

香港城大专业进修学院学术统筹宋立功分析,新国安法通过后确有“刀放头上”效果。港人日后在支持大陆民主运动时,或香港记者采访大陆维权新闻时,风险增加了。

台湾同胞:这对我们很不礼貌

(台北综合讯)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昨天通过新的《国家安全法》当中因涉及台湾,而引发台湾方面不满,台湾陆委会已作出抗议。此外,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宣布,将于本月6日起在福建试点签办卡式台胞证,而台湾学者认为,卡式台胞证内嵌智能芯片,将使台湾曝露在国安风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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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为新版台胞证。


据台湾媒体综合报道,全国人大常委通过的新《国家安全法》中,明订“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对此,台湾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主委夏立言说:“这对我们是很不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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