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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0-2015 10:50:22|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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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双方的沟通问题。lz第一时间就要阻止对方的“非法员工”进行任何与报价单上有关的工作。提供没有工作准证的员工和允许或默认没有工作准证的员工工作,本身没有区别,都属于犯法。lz第一步就没有做对。至于后面要求的油漆质量等等,也属于沟通范围。 通常在做装修前,工人和雇主需要共同说明工作范围,什么可以什么不可以是要在第一时间双方都同意的,看得出来,lz和装修商没有达成共识或根本就是在想当然的基础上允许工程进行。如果是我的话,我会要求装修商提供,
1, 油漆的inspection check list。
2, 所有来工作工人的NRIC或工作准证。
3, Risk Assessment form。
只要是正式的装修公司,都会提供上面这三个文件。有了这些lz才可以签合约或是报价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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