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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圈】大陆游客在香港拒绝高价购物,被围殴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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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15 21:55:46|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陆游客到香港旅游,因拒绝高价购物竟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拉出店外被打死?!事情真相到底是怎样的?

事件概要
1名姓苗(54岁)内地男游客,19日在红磡1间珠宝店疑未有购物与人起争执,继而遭围殴重伤,经留医抢救近24小时后,在20日10时45分终告不治。现案件改列误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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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被打游客

好端端的一趟旅游,怎么就演变成了一条“有去无回”的死亡之路呢?



大陆游客在香港拒绝购物被打死
原来事件经过是这样的……
54岁的黑龙江人苗某(男),与53岁的张某(女)报团从深圳出发去香港旅游,10月18日抵达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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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上午10时许,苗某与张某随团到红磡1间珠宝店购物
疑因珠宝价钱贵及折扣太少,苗某与张某没有购物,在店内近门口吸烟,团长邓某与两人交涉,与张某发生争执。邓某在混乱中被掴一巴掌,苗某上前劝架,数名疑为本地及内地男子突然出现,将苗某及张某粗暴拖出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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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事发购物商场


苗某被打陷入昏迷。有目击者称,“有人在他跌倒在地上时还踢他肚子”,苗某最终在灯柱旁倒卧昏迷,其中一名男子往佛光街方向逃去。张某吓得大哭,并大声呼救。后香港警方到场,但打人者已逃亡离去,邓姓团长及张某分别因脸部及手部受伤送院,张某在医院期间情绪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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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图为急救车到场;右图为香港警察现场调查


警方以涉嫌在公众地方打架拘捕邓、苗及张等三人,交由香港九龙城警区重案组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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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与死亡男游客一同前来的53岁女团友张某(右)和32岁女团长,二人均已被九龙城重案组拘捕调查。


苗某留院治疗,因遭围殴重伤,经留医抢救近24小时后,10月20日10时45分终告不治。10月20日上午,案件列为谋杀案,20日中午,案件改谋杀案为误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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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完整件事情的经过,顿时让人唏嘘不已。好好的一条生命,竟然就这么逝去了。让人不由得对那几位突然闯入的男子的身份产生了质疑,同时也对这购物式的旅游团有了谢绝不爱的感觉。但这事情背后,是否隐藏了我们不知道的真相呢?


因拒绝购物被打?事情真相竟是这样……
事件当事人参加的旅游团是购物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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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逝男团友苗某与事件当事人张某报的团是三天两夜购物团,由不同省市的团友组成,一行20多人,从深圳出发,18日抵达香港,原定今天(10月20日)前往澳门。内地邓某(32岁)女团长持双程证随团来港。19日苗某与张某根据行程,随团去到香港红磡1间珠宝店进行购物,随后发生了上述的事情。

不购物竟被拉出店外殴打,凶手疑为团里的“内鬼”

有消息称,香港入境团近年出现“影子游客”,也称“影子团友”,就是假冒游客随团旅游,然后强迫其他内地游客购物的人。香港警方正调查这次事件在逃男子是否他们中的一员。其他内地游客事后由旅游巴接走,珠宝店一度拉闸,之后重新营业,旅行社派女职员到医院欲探望苗小姐,但未能进入病房。


据熟悉内地旅游业运作的资深业界人士透露,近年香港入境团的经营结构已改变,在深圳组成的散拼团几乎由数间内地旅行社操控,占去巿场八成客源,他们会安排“影子团友”或其他人随团到香港,渗透入团内强逼旅客购物,又招揽香港人作持牌人在港开设接待旅行社,经营一条龙旅游服务。


据了解,这类以“一条龙”经营的旅行社,会聘用香港导游作纸板导游,实际由内地领队丶其他随行人员或“影子团友”作“刀手”强逼旅客购物,他们会随团到香港“照顾”旅客,期间会胁迫团友购物,遇有旅客争执会“出手”。同一旅行社可能同时有多个团在购物店内,故发生争议“吹鸡”时,随时可召集数人“照顾”团友。


香港警方改列误杀案,现有4人涉案被捕

据香港媒体报道,警方继19日拘捕张某及邓某后,根据店内闭路电视画面,当晚又拘捕一名44岁香港本地男子及32岁内地男子。旅游业议会总干事董耀中说,议会已将事件的初步资料转交深圳市旅游局及国家旅游局跟进。


强迫购物导致的死伤事件,这不是第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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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前乒乓球国手陈佑铭参加香港游4天团,其间到红磡一家珠宝店购物,陈感不适走到店门外,女导游要他返回店内,两人发生争执,陈突然晕倒,经送院后证实死亡。
事后揭发女导游并非持牌导游,只是冒充他人带团。女导游其后承认欺诈罪,裁判官斥责她损害团友利益,破坏社会形象,判她入狱两星期,罚款1.2万港元。


去香港购物,为保护自身利益你可以这么做:
参团出游时,选择资质优秀的旅行社。
要注意理性消费,要选择到贴有“香港旅游协会”、“香港零售协会”或“优”标志的商店进行购物比较有保证。不要轻信导游的推荐或者商家的游说。
要注意的是,香港市场上出售的货品一般都不能退货,除非是出售的货品“没有可销售的品质”时才可以退货。
香港没有管制商品价格的措施或法例,无法以价格过高为理由要求退货。大型连锁店及百货公司的商品均标明码实价,间中亦会提供优惠给消费者,在购买前可向店员查询。中小型店商或露天市场的商品如未有标明售价,消费者选购前可先查询或议价。
香港对商品不实行“三包”,香港政府只规定商品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商品的售后服务以及经营者的义务主要是消费者和经营者协商达成的,因此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要就有关事项和经营者进行详细约定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遇到强买强卖的消费陷阱时,注意不要硬碰硬,遇事沉着冷静,并趁对方不注意的时候,果断报警或向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并保留能够证明消费交易的证据,如小票之类的
香港消委会投诉联系方式(地址:香港北角健康东街39号柯达大厦二期14楼1410室;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投诉及咨询部;电话(852)29292222;服务时间:周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半)
严重纠纷或紧急求助可致电香港警察:999


综合整理自 新华网、香港传真、腾讯新闻、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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