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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论坛】言论|新加坡是如何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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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0-2015 20:38:48|来自:上海徐汇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毒品问题是一个全球性问题。新加坡是“世界上最安全国家”之一,但也存在毒品相关问题。新加坡曾经面临较为严峻的禁毒形势,但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举措整治,目前新加坡禁毒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特别是在毒品预防方面,新加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那么新加坡人是如何禁毒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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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龙(左)获委任为“新加坡禁毒形象大使”

    新加坡同样拥有强大的“朝阳群众”

新加坡面积很小,城市型国家在一定意义上也意味着禁毒疑难问题相对较少。特别要指出,新加坡的组屋制度为社会治安提供了良好的社区条件,有利于禁毒工作的开展。

组屋是由新加坡政府承担建筑的公共房屋,实现“居者有其屋”。每个组屋区配套设施都很完善,并且在每个组屋区都配备邻里警岗(类似于我国的社区警务室)。经过多年的发展,组屋各项运行体制和信息传递分享机制都很成熟。正是基于如此成熟的社区制度,新加坡禁毒工作特别是社区戒毒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案件侦查方面,由于社区居民的社会责任心较强,防范罪案发生的敏感度较高,因此在组屋区内发现的可疑人物,居民都会第一时间报案。邻里警岗的警察会第一时间出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预判,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涉嫌贩毒等行为,警方会第一时间联络肃毒单位。可以说,新加坡同样拥有强大的“朝阳群众”,能够第一时间提供犯罪线索和情报,为治安和禁毒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在戒毒方面,社区的成熟更有利于实现戒毒的彻底性,防止戒毒者复吸。实践中,吸毒者在戒毒所经过戒毒回到所属社区后,肃毒单位对其吸毒信息保密,并要求戒毒人员定期到肃毒单位尿检。如果戒毒人员未按要求前来尿检或尿检呈阳性,肃毒单位会会同警方将其捉获,再次送到戒毒所或提起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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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素质国民是有效开展禁毒工作的基础

新加坡的教育资源丰富,教育普及程度高,较高的国民素质也推动了整个社会的治安水平,对禁毒工作的开展十分有利。

首先,国民对于毒品的危害性有着较为全面的认识,能够自觉地做到远离毒品。由于新加坡吸毒人数少、政府打击力度大、国民认识全面等,从而未形成易涉毒环境,使得毒品的消费市场一再萎缩,进而毒品犯罪也逐渐减少。

其次,国民素质高保障了国家的各项禁毒方针策略能够全面、及时落实。在新加坡,国民参与社会管理的热情很高,能够很好地协助政府单位开展各项活动。因此,对于禁毒的一些倡议、对于戒毒人员的帮扶、对于涉毒线索的收集工作,都能够得到很好的反馈。切实充分发挥了全国人民的热情,实现了“禁毒人民战争”的效果。

    社会、学校、家庭联动开展预防教育

新加坡政府奉行“事前防范胜于事后补救”的理念。“从小抓起,联动配合”成为常用的预防教育手段,毒品预防教育也不例外。

新加坡的毒品预防教育主要围绕社会、学校、家庭这三个主体展开,共同实现毒品预防教育的效果。

社会方面,新加坡在全社会强调“对毒品零容忍”的态度,以案说法,定期或不定期为公众讲解毒品的危害。这些宣传活动一方面由中央肃毒局及各肃毒单位主办,另一方面由民间公益组织举行。在新加坡存在许多的民间志愿团体和协会,承担了大量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社会公众拒毒防毒的意识和能力。

学校方面,新加坡采取了两种方式,第一是开设禁毒课程,通过禁毒教师的讲解使学生了解到毒品特征、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第二是参观监狱、戒毒所等场所,参观活动对于学生的震撼作用较大,实践中确实起到了预防的效果。

家庭方面,新加坡也具有自身特色。新加坡整个国家很小,所以不存在留守儿童的现象,因此未成年人会一直受到父母的关心和监督。在新加坡,如果未成年人凌晨仍在大街上,警察发现后会联系其父母,报告此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减少了青少年进入娱乐场所的可能,降低了他们涉毒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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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社会倡导形成消除歧视、帮助关爱的氛围

对于吸毒者的管理,必须要做到持续跟踪,加大戒毒后的关怀与支持。新加坡政府在对吸毒者的后续关怀方面不断探索,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工作保障方面,新加坡鼓励戒毒者自主创业,并在资金支持、税收等方面实施优惠政策。新加坡有许多的公益组织,也为成功戒毒者提供了许多工作机会,并且在全社会倡导形成消除歧视、帮助关爱的氛围。政府对于聘用类似戒毒者的企业,会在税收等方面予以优惠。同时,新加坡也会支持戒毒人员再就业。

    设立独立禁毒机构,与警察部门保持协作关系

在新加坡,中央肃毒局与新加坡警察部队同属内政部管辖,双方无隶属关系,中央肃毒局及各肃毒单位工作人员不具有警察身份,但具有扣押、强制尿检等执法权。毒品犯罪案件的查处、毒品预防的实施等具体工作都由中央肃毒局负责。警察办案过程中遇到涉及毒品活动的,统一移交中央肃毒局办理。

当然在具体的办案过程中,中央肃毒局与警察部队之间的联系也十分紧密。通常许多毒品犯罪案件都需要辅助警力协助。经过多年的磨合,中央肃毒局及肃毒单位与警察部队保持了良好的协作关系,在一些案件的处置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严厉的法律法规,对毒品采取“零容忍”态度

新加坡是个严刑峻法的国家,在毒品方面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首先,新加坡在毒品犯罪中保留了死刑,执行上仍保留绞刑。若被判处此刑,人体将遭受巨大痛苦。根据该国法律规定,贩卖、制造、携带出入境15克以上海洛因、30克以上吗啡和可卡因、500克以上大麻、200克以上大麻脂或1200克以上鸦片者若被定罪,将被判处死刑。

其次,新加坡在毒品犯罪中保留了鞭刑。根据该国法律规定,携带鸦片800克至1200克、海洛因10克至15克、大麻330克至500克、吗啡和可卡因20克至30克、大麻脂130克至200克,将被认定为非法交易,并将被判20至30年监禁和15次鞭刑。非法贩卖上述指定以外的受控药品最少被判处2年监禁和2次鞭刑,最多被判处20年监禁和15次鞭刑。

再次,吸毒行为在新加坡被视为犯罪。吸毒者及毒品拥有者将被判处最多10年监禁或2万新元罚款或两者兼施。所以,即使新加坡对于吸毒者采取了关怀的政策,但由于是犯罪行为,吸毒者也需要承担较为严厉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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