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狮城论坛

返回列表 发帖 付费广告
查看: 3401|回复: 0

【新加坡圈】城市丰收教会失信案判决已出!教会还被指控放高利贷!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2015 18:16:31|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法院首席法官施奇恩今天下午3时许,对断断续续审理了两年半的城市丰收教会一案做出判决。

法官指出,康希是教会精神领袖,也是跨界计划的主导者,罪责最重当属康希。他被控三项控状,但坐牢八年的刑罚是所有人中最重的。
周英汉等人也因失信和做假账被判坐牢。法官认为周英汉罪责也严重,判处坐牢六年、陈一平5年6个月、黄玉音五年、林岭恒三年,陈绍云刑期21个月,是所有人当中最轻的。他们将从明年1月11日起开始服刑。
Screenshot at Nov 20 18-06-15.png

(康希和黄玉音)

施奇恩说,康希是城市丰收教会的精神领袖,也是案件中的跨界项目的主导者,因此是被告中罪责最重的。

他也指出,刑罚须达到一定的阻吓作用,但也不能过重。此外,被告没有将钱款用于个人利益,也没有给教会造成损失,这也是判刑考量。
六名被告各面对三至十项控状,上月21日被判全部罪名成立。控方促请法官判康希、陈一平、教会前投资经理周英汉和教会前财务经理黄玉音各11至12年监禁。对于财务经理陈绍云和时管委会成员的林岭恒,控方则促请法官分别判五至六年,以及八至九年。
牧师康希等被告的代表律师今早陈词时指出,本案虽然涉及金额巨大,但不应只因此而加重刑罚,并吁请法官减轻判刑。康希和陈一平的代表律师也呈堂大量信徒和当事人亲友等人的求情信,当中多人感念两位牧师对他们的恩德,请求法官轻判。
控方强调,这是本地有史以来涉及最大金额的善款失信案,引发公众不安。被告是有预谋地进行,使用复杂手段,而且还“利用更加狡猾的欺骗手法,企图蒙骗过关”。控方说,失信善款的行为必须受到严惩。
本案涉及金额高达2400万元,被告先是通过教会认购唱片制作公司Xtron Productions的1300万元债券,以及会员哈纳菲的玻璃制品厂The First National Glassware(简称Firna)1100万元债券集资,来应付何耀珊的高额制作费。


Screenshot at Nov 20 18-15-02.png

城市丰收被指假借投资之名非法放高利贷,收取高达156%的年利率,或已触犯放贷人法令。其中最大一笔金额900万元本金,要收取245万元利息。
另一笔150万元以3%利率借贷一周,即利息为4万5000元或年利156%。
城市丰收去年在审讯间另外向高庭起诉周英汉(55岁)和他的投资公司AMAC,追讨2100万元投资本金和利息。 
高庭高级助理主簿原本裁决周英汉必须把教会追讨的2100万元尽数暂时交给高庭保管,才能继续抗辩。待诉讼有裁决后,法庭才把钱发放给打赢官司的一方。
辩方过后上诉。高庭司法委员蔡利民昨天发表书面判词推翻部分裁决,改让辩方就三笔资金的追讨无条件抗辩。
至于最大金额900万元本金和近245万元利息,辩方则得先交出150万元保证金。辩方表明无法负担这笔钱,已就这项条件提出上诉。
判词同时揭露,城市丰收教会在2009年至2010年里应会员周英汉之邀,把至少16笔介于35万元和900万元不等的资金,投资于他创办的公司AMAC的基金,基金转而借贷。
这些贷款收取的利率不同,介于一年5%至24%,但有两笔的年利却高得让人咋舌。
其中,一笔150万元以3%利率借贷一周,即利息为4万5000元或年利156%;而另外一笔235万元以1%利率借贷一周,即利息为2万3500元或年利52%。
司法委员指出,辩方在三笔资金的追讨上有可论证的争论点,应经审讯来定夺。
尽管教会否认知情放贷,可是辩方提呈的电邮反映教会显然知道交给AMAC的资金是用来放贷的。
在AMAC发放的16笔贷款中,大部分是至少300万元和为期至少两个月。AMAC连本带利还了12笔资金,剩余四笔是教会如今追讨的款项。
周英汉称借贷人没还钱,当作抵押品的上市公司Transcu集团的股票因暂停交易而无法套现。
周英汉也指教会作为宗教组织不想让人知道它放贷,而借用AMAC的基金伪装成投资来放贷。教会没有执照放贷,抵触了放贷法令,因此不能追讨这些违法的贷款。

教会否认“假投资真放贷”的指控,并反驳周英汉的辩词。教会称放贷人法令不适用于老练的周英汉和AMAC,否则会妨碍正当的融资活动。即使教会放贷,因它符合“不受法令管辖的放贷人”(excluded moneylenders)的资格,所以无需执照。
司法委员却不以为然。他说,证据显示教会对通过AMAC的基金放高利贷是知情的。司法委员也质疑这样的放贷是否正当的融资。至于教会称它具“不受法令管辖的放贷人”的资格,司法委员说它没有提呈这方面的证据。
根据法令,不受法令管辖的放贷人的主要业务不是放贷,融资只是要促进业务而非谋利。司法委员说:“在我看来,难以说本案的贷款是为了起诉人作为教会和在运作的过程中发放的……贷款的目的看起来仅仅是要赚取高利。”

司法委员指出,教会究竟是否利用基金放贷、有没有抵触法令,应在审理后作出结论。


234104n7b3qxxztatufwtf.jpg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