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自愿重新聘雇年满65岁员工的雇主,可在政府于2017年立法将重新雇佣年龄提高到67岁以前,继续享有额外的特别就业补贴。这项特别津贴原定今年底停止发放。 财政部与人力部昨天发表联合文告,宣布延长这项额外的特别就业补贴(Special Employment Credit)的期限。特别就业补贴是为鼓励雇主雇用50岁或以上成熟员工而设,而为进一步鼓励雇主重新雇用年长员工,政府在今年的预算案宣布,将为雇用月入不超过4000元、年满65岁员工的雇主提供额外补贴。 这些雇主可获得的特别就业补贴最高达员工薪金的3%。这意味着这些雇主除了可因雇用成熟员工而获得最高8.5%的薪金补贴之外,也可额外获得最高达员工薪金3%的津贴。因此,这些公司享有的补贴高达员工薪金的11.5%。 目前的法律条款只规定雇主重新雇用符合资格的员工,直至他们到65岁;劳资政三方现阶段则在商讨将重新雇佣年龄从65岁提高到67岁的确切日期。政府将最迟在2017年立法提高重新雇佣年龄。 根据最新数据,政府至今已向4万9000名雇主发出总额2200万元的补贴。这笔款项是补贴这些雇主所重新雇佣的11万名年满65岁员工今年上半年的部分工作收入。 新加坡是典型的老龄化社会,养老压力巨大,政府此举属无奈之举,倒也算是一个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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