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男子吴某为了做生意,向中国江苏两家国企负责人行贿115万元。澎湃新闻从江苏连云港市中级法院判决书获悉,吴某被判刑2年6个月,附加驱逐出境。 吴某英文名为GOH SOON LAI,新加坡籍,初中文化,原是新加坡全球商品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WCT公司”)销售部门经理。 因涉嫌犯信用证诈骗罪,于2013年7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4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因涉嫌犯行贿罪,于2014年1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2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连云港市看守所。 WCT公司于2006年1月27日在新加坡注册成立,主要从事一般的批发贸易。 2009年至2011年,WCT公司与江苏淮钢进出口有限公司开展镍矿购销贸易。 2011年2月底的一天,吴某等人为了WCT公司在业务合作、货款支付等方面得到支持和帮助,在连云港向淮钢公司副总经理古某贿送现金人民币20万元。 古某证言称,吴某送钱是想和其搞好关系,多采购他们的矿石,在贸易中尽快开出跟单信用证,多付一些保证金。 2012年至2013年,WCT公司与连云港港口集团物流控股有限公司开展镍矿、煤炭贸易。 2012年2月至11月,吴某为了WCT公司在贸易合作及贸易纠纷处理等方面,得到该物流公司兼淮钢公司总经理张某的关照,先后四次共向张某贿送20万新加坡币(折合人民币约95万元)、IPAD电脑一台,具体事实分述如下: 1、2012年二三月份,被告人吴某在新加坡一酒店房间里送给张某五万新加坡币;期间,被告人吴某还送给张某IPAD电脑一台。 2、2012年4月至6月份,被告人吴某在中国国内一酒店房间里送给张某五万新加坡币; 3、2012年6月至8月份,被告人吴某送给张某五万新加坡币; 4、2012年9月至11月份,被告人吴某送给张某五万新加坡币; 2013年一二月份,张某在北京将20万新加坡币退还给被告人吴某。
连云港中院认为,吴某作为WCT公司与淮钢公司、物流公司贸易谈判、协调的直接责任人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今年8月,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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