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天起,所有还未在本地公开销售的新款烟草产品将不准进口。任何人如果触犯禁令,将面对罚款多达1万元,或监禁长达半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的刑罚将加重。 继水烟禁令后,新加坡卫生部将从12月起分两个阶段禁止已上市和尚未进入当地市场的新款无烟烟草产品。这些还未面市的烟草产品包括无烟雪茄及香烟、口服型烟草等任何含有烟草或尼古丁成分的物质或液体。卫生部表示,对这些新款烟草产品实施禁令除了避免危害公众健康外,也可确保这些产品无法在本地市场“扎根”。 第一阶段遭禁止贩售无烟烟草产品是尚未在新加坡公开销售的新款烟草产品,包括无烟雪茄及香烟、口服型烟草,以及任何含有烟草或尼古丁成分,或可充当外敷贴片、注射于体内、或可供电子香烟等烟具使用的物质或液体。上述产品自本年12月15日起将禁止进口至新加坡。至于已在医药法令(Medicines Act)下注册的烟草产品则不受禁令影响。 至于已在新加坡市场贩售的烟草产品,则须于明(2016)年8月1日起停止贩售。包括咀嚼型烟草产品,以及粉末状鼻烟型或潮湿状口服型烟草产品。据悉,目前上述产品在新加坡尚未普遍,新加坡政府之所以于第二阶段禁止,是为方便商家有足够时间清空存货以及重组业务。 另新加坡政府亦已于去(2014)年11月公布水烟禁令,拥有相关执照之进口商和零售商须自明(2016)年8月1日起停止进口和贩售水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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