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自:Central Provident FundBoard, MBAlib 更新至2015年12月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由中央公积金局负责管理,独立于政府财政,上级管理部门为劳工部。公积金局实行董事会制,董事会成员均由劳工部部长在得到总理的同意后任命,任期一般不超过3年。 所有的公积金存款都投资在新加坡政府特别债券(Special SingaporeGovernment Securities,简称SSGS)。这是一个具有可靠性的担保。世界上有11个国家政府获主要信贷评级机构评定为AAA级,新加坡政府就是其中之一。 从投资管理体制看,中央公积金投资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投资于国内的住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部分国外资产,由新加坡政府投资管理公司 (GSIC)负责。第二部分是 中央公积金投资计划 (CPFIS),该计划允许公积金成员将普通账户和专门账户中超过一定比例的公积金通过购买股票或共同基金的形式投资于资本市场。第三部分是保险计划基金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包含多个保险计划(包括住房保险、家属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保险计划基金的投资主要外包给资产管理公司,可投资于定期存款、可转让存款凭证、股票和债券等。 上述三方面的投资中,由中央公积金局通过新加坡政府投资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和由公积金成员自主投资的基金构成了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的主体。 (一)中央公积金局投资 由新加坡政府投资管理公司管理的资金是中央公积金最大的一个资产池,全部投资于非交易型政府债券。对于公积金成员而言,这部分资金可以获得记账利率。记账利率并不是中央公积金实际收益率,而是按照新加坡三家主要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的简单平均数与月末储蓄存款利率的简单平均数进行加权取得(两者的权重比为80% : 20%),每季度修订一次。该记账利率不得低于中央公积金法案明确规定的2.5%的最低收益保证。 (二)公积金成员自主投资 1986年5月中央公积金引入核准投资计划,允许公积金成员最多可将20%的普通账户资金,由成员自主投资于股票(限于蓝筹股)、单位信托基金、黄金等。1993年10月,核准投资计划改名为基本投资计划,成员最高投资比例放宽到80%。1997年更名为成中央公积金投资计划(CPF Investment Scheme,CPFIS)。2001年,CPFIS分设普通账户投资计划(CPFIS-OA)和专门账户投资计划(CPFIS-SA)。 普通账户投资计划可选择的金融工具有三类 。 第一类为无投资限制,包括定期存款、新加坡政府债券、国库券、法定机构债券、新加坡政府担保债券、年金等。第二类为投资上限不超过35%的部分,包括股票、产业基金(不动产投资信托)、公司债券 。第 三类为投资上限不超过10%的部分,主要针对黄金等贵金属投资。截至2012年6月底,实际参加普通账户投资计划的成员为89.6万人,资金规模为230.72亿新元。其中,股票、产业基金为44.09亿新元;保险产品为145.7亿新元;单位信托为40.12亿新元;其他投资为0.81亿新元。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大部分由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负责具体投资运作。目前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已跻身于全球最大的100家基金管理公司的行列, 其中大部分资金投在北美,其次是欧洲和东亚国家。 此外,由公积金成员自主投资的部分,也是通过在资本市场选择相应的投资工具进行市场化的运营管理。而保险计划基金则更是外包给市场上资产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的投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