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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宪章》有新变 丈夫可向妻索要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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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3-2016 14:37:1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新加坡政策 于 17-3-2016 14:39 编辑

之前国内有一则新闻,说是妇联有一次接到一个救助电话,是一位先生投诉自己的太太对他屡施家暴,请求妇联介入。这在当时,被很多网友当成笑谈,“这男人活到这份上,也太窝囊了”。其实现在讲究男女平等,不管是丈夫还是妻子,都有可能在婚姻生活中遇到需要维权的时候。


新加坡政府很显然已经考虑到了这种情况,新加坡国会昨天三读通过《妇女宪章》修正法令。这条法令,主要有两项新政产生:一是男士也可以向妻子或前妻索取赡养费二是新婚夫妇,如果其中一方未满21岁,就必须参与婚姻预备课程。

先来看第一条。法令规定,允许因残障或患病丧失谋生能力、没有保险或资产方面收入的男方向女方申请赡养费,但是男方必须是在婚前或婚姻尚有效时就已经失去谋生能力。此外,申请过堂时,男方也必须处于无法照顾自己的状态。”

再来看第二条。婚前预备课程扩大对象范围,只要新人中任何一方在21岁以下,就得参加婚前预备课程,调整针对今年10月1日及之后注册的新人。而在这之前的规定是,结婚双方年龄都超过 18 岁但小于 21 岁,双方必须参加这项课程

这两项政策变化,主要体现了一方面妇女宪章朝性别平等方向迈进,另一方面是为了帮助较年轻夫妇适应婚姻生活,应对新加坡日益增高的离婚率。
(信息来源:新闻8频道)

发表于 27-3-2016 17:55:0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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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不要离婚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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