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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都是中国人,他几年前入籍了,我们有个1岁的孩子。前段时间我们回国了一趟,他居然想回他老家那个小地方工作定居。我是坚决要留在新加坡的,主要为了孩子的教育。这个事情再加上一些其他的问题,我们可能会离婚。如果他回国了,孩子归我,那他要付我和孩子的赡养费。我想问的是赡养费的标准怎么来判定呢?他在他老家一个月可能只能拿7,8千人民币。还有,除了赡养费,可否要他在孩子的教育上也出钱?在孩子的教育上谁有决定权?比如我想让孩子在这边上私立幼儿园,需要跟他商量吗,能要他出一半的费用吗?我担心的是如果跟他商量,他肯定是说没必要,然后不出钱的,但是这是为了孩子好啊。请大家为我出出主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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