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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爱小米 发表于 27-11-2017 23:52 离婚了,建屋局没有割名,建屋局的工作过失。
goldenstar 发表于 28-11-2017 15:04 法庭判给老公。 过世了房子又被前妻继承? 建屋局瞎,过户律师也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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