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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神,我给我妈妈申请的LTVP 如期被拒了,理由我估计肯定是我的工资低(本人2400), 今天给ICA打电话咨询了下,说了我家的情况,孩子大于三岁有女佣等,工作人员说,觉得靠孩子的情况申诉希望可能不大,但是他觉得我们还是可以过来试试,当面和移民官沟通下。
那么我想问问大家,当我们去申诉时候重点应该放哪一点好呢?
1.是强调女婿可以作为担保人着手让ICA相信我们有能力承担我母亲在这边的开销好(目前老公没有担保任何人的长期签证,婆婆在国内有事过不来)
2.是强调孩子特别爱生病最近家里又要搬家很需要人帮忙好,
3.是强调我是独生子女我妈妈很想念我,想和我一起生活好呢?
申诉时候,是为了表示我们的诚意,就申请半年好(半年内要搬家装修,所以确实需要人手,如果过去这半年婆婆可以过来了,到时候我妈妈有没有长期签证都无所谓),还是就申请2-5年,爱给多少是多少好呢?
ICA 判断给不给的条件是从哪个着手的呢? 现在特别没有思路,望大家给点启发。
当然,也做好了不批复的准备,但是既然要去申诉,还是想多听听大家的建议
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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