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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hina79 于 1-2-2018 18:26 编辑
建屋发展局调整组屋租户人数顶限,从今年5月1日起,四房式或更大间的政府组屋单位,最多只能出租给六个人。此外,想出租建屋局店屋住宿空间的店主和租户都必须在开始租约前,先取得建屋局的同意。
建屋局今天发文告表示,若出租整间单位,原本最多可租给九个人的四房式或更大间的组屋单位,在新条例下最多只能租给六个人;而三房式和一、二房式组屋的租户人数顶限则依然保持为六人和四人。
而若仅出租房间,包含屋主和原有住在单位里的人在内,四房式或更大间的单位同样不能住超过六人,其余房型的住户人数限制则保持不变。
设有三房式或更大住宿空间的建屋局店屋,租户人数也从八人下调至六人。设有一和二房式住宿空间的店屋,限制则维持在四人。
所有在今年5月1日后所提交的新申请或更新申请都必须遵守此条例,而在5月1日前被批准的申请,如果出现租户更动时也需遵守新限制。
当局表示,这么做是为了减少组屋过于拥挤所带来的不便,维持良好的生活环境。这也和市区重建局规定私人住宅单位最多只能出租给六人的条例一致。
出租居住空间和卧室时 需先得到建屋局同意
另外,从5月1日起所有组屋屋主、店屋屋主及租户都需在租期开始前得到建屋局的批准,方能出租住宿空间或房间。目前,只有组屋屋主在出租整间单位时才需这么做。
建屋局表示,这一措施将有助于确保在租期开始前,满足相关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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