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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新加坡开户一家证券公司开户买卖美国股票:是那种只能用自己现金交易的那种,不可以先交易后付款。做了一年多,遇到了两次股票并股情况,例如十股并成一股。第一次因为不懂,发现当天股票涨了百分之几百,却无法卖掉(股票数量现实和我买时一样)。问了以后才知道证券公司当天已经阻止了这个交易,因为股数不对(第二天显示股票数量减少了),知道了有这个缩股的事情。不过也错过了最好的卖出时间。第二次半年后,又一只股票天涨了买了几天,突然有一天价格涨了三四倍(股票显示数量是1000),于是立即卖出,成交。一千股买入,一千股卖出。但三天后,证券公司通知我交易股数不符,因为当天缩股,一千股变成了200股,我的交易超卖,属于short sale,所以他们交易员在没有我同意的情况下做了一次800股买入卖出,而且是用的证券公司的钱(因为当时我账户没有足够数额)。高买低卖(当天收盘价高于我卖出价),造成我损失1700美元。现在我就想知道,证券公司这样做合法吗?这个损失是因为他们没有根据市场及时调整我的股票数量,误导我交易,而且他们系统也没有阻止我交易,我也需要承担这个损失吗?由于我卖出的价位,如果只有200股,也造成我只收回了部分款项,造成了大概1000美元的损失,这个损失我是否应该自己承担?
希望有经验的大神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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