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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说好了EXTEND 3个月,新屋主反悔,原屋主无处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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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19 23:55:03|来自: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签字说好可多住3个月 新屋主突限一家6口3天搬走
发布/2019年9月14日 3:15 PM
文/王康威摄影/林泽锐
来自/联合晚报


虽然已经签订合约,蔡安明对新屋主突然下达逐客令感到很不安,担心四个年幼孩子露宿街头。(林泽锐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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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买卖成交后三个月交屋,新屋主突然一声令下,要原屋主三天内搬走,原屋主夫妻和四个年幼孩子恐要露宿街头!


蔡安明(36岁,蔬菜批发商)在武吉班让实加路第487座组屋12楼的三房式单位居住五年,和妻子育有四名年龄分别为1岁、5岁、8岁和9岁的孩子。


由于孩子日渐长大,需要更多空间,他因此在武吉班让买了一间较大的五房式单位,同时卖出原有的房子,两项交易同时在8月15日完成。


他说:“由于新房子需要装修,我们在成交之前就和新屋主谈好并签订合约,我在交易完成后可以继续住多三个月,直到新屋子完成装修。”


在刚过去的星期三(11日),蔡安明突然接到房屋中介的来电,指新屋主下达了逐客令,要他们星期天(15日)就交出房子。


蔡安明说:“这么突然的决定,让我们措手不及,我尝试向新屋主了解原因,但她们十分强硬,一直拒绝透露原因。”


新房子的装修还要一个月才能完成,要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另找临时住所,是一项艰巨的挑战,蔡安明因此倍感忧虑。


他一再找新屋主商量,希望对方看在四名年幼孩子的情面上改变主意,但对方还是非常坚持要他们搬走。


蔡安明说:“虽然有明文合约说好,但我不知道新屋主会采取什么行动,所以为了以防万一,我已经尝试在收拾房子,做了最坏打算。”


面临可能被强制搬出的命运,他表示目前走一步看一步,尝试做出安排,最重要的是要确保四个年幼孩子的安全和健康。


《联合晚报》记者尝试联系新屋主,但是对方拒绝受访。


原屋主称 为延搬已减售价8000元
原屋主已经考虑到要多住三个月而降价,新屋主却一度坚持收租约,并指原屋主违约在先拒绝交涉。


可是,新屋主由始至终没说明原屋主到底哪里违约。


蔡安明说:“新屋主要每个月收取1800元的租金才让我们继续住下去,但这笔费用早在房价的计算中。”


他说,自己原本估价要卖32万元,他最后把价格下调到31万2000元,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延长居住三个月的保证。


另外,针对新屋主指他违约,却一直不肯向他或房屋经纪透露违约内容,蔡安明感到一头雾水。


律师:新屋主或违约
白纸黑字签合约,可以多住三个月,新屋主或有违约之嫌。


蔡安明描述,自己当时是在中介安排和见证下,与对方签署合约,自己之后也向律师咨询过意见,律师表示合约在法律上是受承认的。


资深律师孙庆发接受《联合晚报》访问时也证实,如果双方签订延长住宿的合约,买家强制要卖家搬出是可以视为违约的,卖家可考虑采取法律行动。


建屋局是在2014年7月正式实施新措施,买卖双方只要私下对延长住宿的细节达成协议意,可以让卖家暂时住在已卖掉的组屋长达三个月。


根据建屋局网站,卖家必须完成购买另一个住宅单位的交易,以及不租出整间单位才符合资格,如果需要提前解除协议,必须通知建屋局。


铜牌评论
这个,目前为止是卖主的一面之词,要看当时到底怎样的合约。
也要了解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情。

发表于 15-9-2019 07:55:25|来自: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另付租金吧,没有钱解决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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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9-2019 08:35:48|来自:香港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鼠爱小米 发表于 15-9-2019 07:55
另付租金吧,没有钱解决不了的。

是啊!还以为像标题说的一样真的无处可去了。虽然不了解具体情况,但至少有个租金1800的选择啊!如果真为家人孩子考虑,即使真是合同有漏洞,也可以用钱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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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9-2019 22:37:24|来自: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当时买屋子时,卖家也是要求延期,我们另外签了个租赁合同,按月付租金即可。折在房价里面的做法,除非白纸黑字说清楚这8千块是租金,否则就是给自己凭添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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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9-2019 08:26:26|来自: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起来卖家没有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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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9-2019 14:27:53|来自: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正常,晓林当初也是付自己卖出房子的房租的,只要otp了,产业是人家的了,为啥要给你白住呢???任何东西都要白字黑字的,现在你是说住一个月,如果你说过去答应了要住一年怎办?以何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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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9-2019 14:43:15|来自: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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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9-2019 06:55:22|来自: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rbdg 于 17-9-2019 07:03 编辑

联合早报这样的准官媒在没有完全了解来龙去脉时做这样的报道并不合适

新闻记者要客观,准确。对合同纠纷这样民事案件在法院审理前带节奏是很差的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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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9-2019 14:41:22|来自: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是按照新加坡的法律,这种3个月的短租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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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9-2019 14:46:01|来自: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inxin01 于 17-9-2019 14:47 编辑
ysome 发表于 17-9-2019 14:41
问题是按照新加坡的法律,这种3个月的短租是违法的

违法吗?你确定?
建屋局是在2014年7月正式实施新措施,买卖双方只要私下对延长住宿的细节达成协议意,可以让卖家暂时住在已卖掉的组屋长达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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