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平台发布或观看“成人内容”违法吗? 拥有数十万粉丝的本地网红Titus Low去年底因涉嫌在线上平台发布猥亵照片和视频而被控, 引发公众讨论上载成人内容到网上是否违法以及相关平台的订户是否触犯了本地法律。 受访律师表示,订阅内容创作者所创建的内容或浏览社交平台OnlyFans不违法,但创作及上载散播猥亵内容则不然。 接受新传媒英文新闻网站CNA访问的律师表示, 在本地通过电子设备和产品发送猥亵内容触犯了刑事法典(Penal Code)第292节条文。 卫达仕凯德律师事务所(Withers KhattarWong)合伙人Tania Chin指出, 在影片法令(Films Act)下,散播或拥有以散播猥亵影片属于违法。 (图片来源网络) 何谓猥亵内容? 律师说,新加坡法律规定,“猥亵内容”包括任何有“让人堕落和腐蚀人们心灵的倾向”的内容。 王律师事务所(WongPartnership LLP)合伙人郑尚伟表示,从OnlyFans订户的角度看, 该平台上涉及描绘露骨的性活动以引起性兴奋的视频、照片或音频等多半属于“猥亵”内容。 (图片来源网络) 不过,刑事律师Adrian Wee 则表示,猥亵内容的定义也会“与时俱进”(changes withthe times)。 “情境很重要,例如数百年前的艺术品也有以裸女的形式呈现的,但没人会说那是猥亵。” 因此,他认为猥亵内容也因考虑当时的情况以及社会价值观和规范。 受访律师也表示,用户付费订阅OnlyFans内容没有不妥,因为该平台上有其他如旅游、潮流趋势、运动等资讯, 但订户若保存、截屏或下载其中的猥亵内容,他们可能抵触了影片法令第30节条文,即不得拥有猥亵照片或视频。 而内容创作者如从猥亵内容中牟利则触犯了法律,即使相关收费内容只在一小部分人,甚至朋友间分享。 律师指出,虽然订户同意观看创作者的内容,但这并不能作为辩护理由,这可能是立法者认为,发送或散播猥亵内容仍败坏公共道德。 律师也劝请内容创作者提高法律意识,不要散播猥亵或敏感的内容。 (本文素材,观点及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络我们及时删除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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