猖狂!新加坡男子警岗内喷漆涂鸦,喷写“大霸”和“内安局大霸”。 一名男子因在警岗内喷漆涂鸦,并在拘留时多次拒绝提供尿液样本供检测, 被判入狱七年三个月。 据报道,这名男子51岁名叫Abdul Rahim Abu Bakar,15日在法庭上被裁破坏公物、偷窃和毒品相关等三项罪名成立。 法官下判时也一并考虑另外一项控状。 (图片来源网络) 案情显示,被告于去年9月16日傍晚6点49分走进滨海广场购物中心的一间7-11便利店内, 在未付账下,打开并饮用四分之一瓶的1.5升的瓶装饮料。 他随后把饮料递给收银员时,称饮料不好喝,并坦言自己没钱付账。 店长得知此事后,决定不追究且让被告离开。 然而,被告几小时后再次回到便利店,他拿取面包、咖喱角和另一瓶1.5升的瓶装饮料, 再对店员说自己没钱付账,并声称警察会帮他付钱。 店员因被告拒绝离开便利店,便请来保安,保安人员随后报警求助。 被告被逮捕前,声称前来的警员欠他钱,并要求他们帮他买单。 一周后,也就是9月23日,被告被民众发现在忠邦邻里警岗的大厅墙上和门上, 用黑色油漆喷写“大霸”(Big bully)和“内安局大霸”(ISD Big bully)等字眼而再次被捕。 (图片来源网络) 他被拘留时,因多次拒绝提供尿液样本供检测,而接获七次警告。 被告随后在医院接受体检时曾要求使用厕所,但依然坚持不提供尿液样本。 他之后在兀兰的警局被拘留时,也再次拒绝提供尿液样本。 副检察官Angela Ang指出,被告曾因服用冰毒入狱。 破坏公物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长三年监禁、最高罚款可达3000元和三至八下鞭刑。 但基于被告已过50岁,他可豁免鞭刑。 (本文素材,观点及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络我们及时删除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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