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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泰媒消息,为防止重复性犯罪,泰国参议院以145票赞成、2票反对、2票弃权的比数通过《防止性犯罪和暴力犯罪法》草案,即可对性犯罪者采取化学阉割措施。 就是宫刑!宫刑!宫刑! 参议院准备把该草案提交至内阁审议。
(图:来源自网络)
法案共包括43条,国会特别委员会修改了12条,其中重要的一项议程是增加对性暴力行为的管控,例如凶杀、强奸、儿童性犯罪、伤害他人致死的罪犯必须采取两种改造措施,即监视罪犯刑期满获释后的行为、刑期满获释后进行拘留和紧急拘留措施,以避免其重复犯罪。 该法案中的第21条规定,在征得罪犯和至少2名精神科专家和医药学专家的同意后、且医学专家认为有必要的前提下,可对罪犯注射抑睾酮素药物,或称“化学阉割”。对于实行此措施的性犯罪者可考虑减刑、缓刑,或提前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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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外界对于该法案的实施性仍存在不少质疑,因为该措施尚未得到法律认证,性罪犯是否同意注射,这些都需要先征得医学理事会发布相关规定。 这不是泰国第一次放出“宫刑”的消息! 2020年,一位女议员就提出,要求性犯罪者接受化学方法或外科手术阉割,这样他人便可以免于性侵。 当时,新加坡众议院已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来研究防止性犯罪措施。 对此,有人权倡导者担心,通过化学阉割惩罚强奸犯,可能不是一个有效的解决方案。强奸案发生的根本原因是“社会上的性别不平等”,普遍存在的“大男子主义”。 这种不平等也反映在低效的执法上。一些男性警官拒绝接受女性的投诉,因为他们认为女性应该为自己的穿着或行为负责。此外,由于警察队伍中女性较少,因此在处理案件时存在明显的“性别偏见”。 应根据法律和人权原则对待罪犯,如果被阉割的那个人被陷害了,该怎么办? 应该学会尊重人们的权利,避免性别歧视。
(图:来源自网络)
回到“法案”! 若该法案通过,在性犯罪者本人同意下,经过至少2名心理医生、内科学医师认可后,罪犯接受抑睾酮素药物注射(即“化学阉割”)后, 可获得减刑、暂缓刑罚或提前释放,不过仍要接受超过 10年的监视,继续佩戴电子监视手环,以跟进其是否还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该法案于在3月获得下议院批准,目前在参议院投票通过后,还需要在众议院进行投票以及获得泰国王室的批准。 从2013 年到2020年,泰国监狱共释放了16413名被定罪的性犯罪者,而这其中有多达4848人再次犯罪。 泰国司法部长Somsak Thepsuthin表示,他希望该法案能够“迅速”获得通过,“我不想再看到女性发生这种坏事的消息。” “化学阉割”并非让罪犯一次性永久丧失性功能,需要根据药物和剂量,每隔几个月注射一次。到目前为止,韩国、巴基斯坦、波兰和美国的一些州已经对性犯罪者实施了化学阉割,而丹麦、挪威和德国已选择对严重性犯罪者实施手术阉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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