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总统宣称:不应让50岁以上强奸犯豁免鞭刑!律师:可阉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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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总统气不过,发话啦! 50岁以上强奸犯为什么要豁免鞭刑? 事发有因,新加坡校车司机以接送孩童为对象,非礼和猥亵他们,受害者包括受虐及特需儿童,还要求相识的女佣发送雇主孩子的裸照,由于司机年龄超过50岁,将免除鞭刑直接判坐牢。 新加坡总统哈莉玛认为,不应让年龄超过50岁的强奸犯豁免鞭刑,主张是时候检讨有关法律,这些强奸犯对受害者造成严重,而且不可弥补的创伤,却可以免受鞭刑之痛,这是很讽刺的,必须更好地保护孩童,让他们免受性侵犯...
(图:来源自网络)
针对新加坡总统哈莉玛提出应检讨年龄超过50岁的强奸犯豁免鞭刑的法律。 新加坡不少知名律师纷纷加入话题! 一位律师表示,这可能无法完全阻止强奸犯干案,有律师建议或许可以探讨采用“化学阉割”作为量刑选项之一。 哈莉玛总统提出相关建议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仍有许多需要考虑的方面。 哈莉玛在脸书发文表示,近期发生多起儿童在家中被男性家属强暴的事件让人“感到困扰和恶心”,并建议检讨超过50岁的强奸犯被豁免鞭刑的相关法律,以更好地保护儿童。 律师称,若总统的建议是要起到威慑作用,那有必要对鞭刑是否真的能防止此类案件发生进行研究和探讨。 修改法律将意味着对一项罪行做了例外处理。除了强奸罪,其他会被判鞭刑的犯罪行为包括贩毒和非法放贷。 目前在《刑事诉讼法》第325条下,会被豁免鞭刑的包括女性、50岁以上的男性以及被判处死刑的男性,法律并没有说明豁免的原因,但罪犯的健康状况是主要考虑点。 要检讨相关法律,国会议员需要对豁免的必要性进行深入的辩论。 许多罪犯都是在犯案后才知道需要面对的后果的严重性。 鞭刑或许是一种惩罚,而非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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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刑罚不一定能起到防止罪案发生的作用。 如国会去年9月通过《刑事法典》修订法,加重三类性犯罪的刑法,包括非礼罪,但警方今年8月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的非礼案达到773起,比去年同期的739起来得多。 此外,受害者也可能为避免亲人受鞭刑而不愿报案。 若要修改豁免50岁以上的罪犯免受鞭刑的法律,还需要制定足够的安全措施,以免罪犯在受刑时出事。 有律师建议,当局或许可以考虑采用“化学阉割”(又称“化学去势”)为量刑选项之一。这可以在保护弱势受害者之际,也可防止罪犯再次犯罪。 就算罪犯想要犯案,他也无法这么做。 罪犯也有机会改过自新,因为化学阉割是可以逆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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