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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不仅是国内直播带货非常火,在新加坡也掀起了直播带货的狂潮! 因为工作看似轻松简单,只须凭舌灿莲花,出镜讲点话罢了! ... 殊不知,经常与商家、赞助商和网民交手的网红稍不留神,极可能误踩法律陷阱,或陷入不必要的纠纷。
(图:来源自网络)
明列免责条款,未必就能免责 网络直销货品,即使列出免责条款,产品一旦有问题,网红也难辞其咎。 一些网红以为,只要在社媒上列出免责条款,就万无一失,其实这是错误的观念。 一些物品如婴儿食品可能须要当局批准,即使放上免责条款,这样的声明也未必能保护。 一些直销员在促销产品时,为了加强力度,偶尔会使用别人的图片、视频等。殊不知任何视频、照片、诗歌创作等都有版权,一旦上载和转发,就涉及法律问题。 署名或注明来源并非一举解决问题的灵丹妙药,无法给予全面保护。使用前,最好还是获取当事人或当局的同意。 如果从其他地方下载照片,然后在自己的社媒分享,其实也违反版权。 即使是博人一笑的讽刺文,也须保持客观和平衡,不可用侮辱言语,避免让人一读就猜测到是在谈论某人或某公司。 贴文和视频若导致他人或公司的名誉受损,最终可能变成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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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网红与公司常见的法律纠纷 网红和商家的期望不同,有时网红的评论会开罪商家。 比如,网红促销酒店住宿时说,“我没想到服务比想象中的好”,虽然评语显得正面,但商家可能觉得形象遭到贬损而不悦。 如果要在社媒上载"产品比较",可先参考这类网络贴文或视频避免在比较产品时踩到诽谤陷阱。 除了因期望不同而引发的纠纷,常见的法律纠纷还包括网红完成任务,商家却违约不付款,或是商家先付款,网红却没有完成所托,或没根据协议的时间表,在不同社媒上载讲好的宣传内容。 至于商家是否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后,重用某网红的促销内容,邝威立说,这得看合同是否注明可使用的时间段。 双方签约时,须注意促销内容到底可用多久,以及明确说明放在什么平台。 如某网红在脸书介绍产品后获良好反应,商家决定加强宣传,在巴士和电视上也使用网红与产品合照。要在不同平台宣传,就得支付业内俗称的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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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惹上麻烦怎么办? 当网红言行冒犯网民而遭杯葛时,商家该如何保障自身利益? 这类事件一旦发生,得视情况作出回应,没有所谓的标准反应。 如新加坡首位奥运金牌得主约瑟林与广告商雨果博斯为例说,约瑟林承认吸食过大麻后,雨果博斯不但没终止约瑟林的代言合约,还挺身而出为他说话,结果获得高度好评。 约瑟林于2018年3月成为德国时尚品牌雨果博斯的首位新加坡籍代言人。 雨果博斯表示约瑟林确实犯错,但愿继续与他合作,认为他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并与他人重建信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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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言前先找律师草拟合同? 除了书面合同,口头和电话,甚至是WhatsApp短信所立的合约,都受法律承认。 视情况而定,即使是口头,也可能成为合同。要谨慎处理,知道自己同意些什么。比如,放几个IG或脸书贴文、上载多长时间等。 网红既然须处处提防,避免误踩地雷,那接获商家邀请代言或促销时,是否找律师草拟合同会比较稳妥? 接下的代言项目未必每项都须要律师草拟合约,“也得看商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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