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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内神剧《狂飙》火的一塌糊涂! 在新加坡不少小伙伴也刷剧刷到大呼过瘾! 后台和保护伞让不少小伙伴深恶痛绝! 然后,新加坡一件校园偷拍事件,让不少网友想《狂飙》! 因为一名男学生拍的女同学冲凉视频被全网传阅,自己却轻易地逃过了刑罚,还顺利拿到了硕士学位,即使被捕,政府也为他保密身份! ...
(图:来源自网络)
17岁的小安(化名)在社交平台收到陌生男子发来的链接,对方还一再强调“你的身体都被人看光了,快点进去看看” 小安将信将疑地打开视频,发现居然真的是自己,视频内容是自己中学时冲凉的画面! 其实,小安也不记得什么时候被偷拍的,还是根据画面里的中学衣服和周围装潢,可以认出这是15岁时学校组织的度假期间。 得知自己被偷拍后,小安立即报警。 更让人头疼的是,色情网站的视频无法下架,小安找了很多部门投诉,均没有效果,视频依旧在不停播放...
(图:来源自网络)
经过警方多方调查,小安的一名男同学走入了警方的视野! 这位男同学小高(化名)曾因在偷拍女生上厕所被停学过,不过消息并没有传开,只有小部分人知道。 ... 种种迹象都指向小高,于是小安将这件事告诉了调查官。 在面对调查官的问话时,小高也是毫不避讳地承认了偷拍事实。 小高称,确实有拍视频,但从未上传视频,只将视频复制到手提电脑里,手机后来被弄丢了,不知道视频怎么会出现在网络上。 偷拍者是已经找到了,但是根本奈何不了他。小高犯案时只有15岁,且是初犯,因此将判缓刑监视,另外,不得公开对方身份。 最讽刺的是,警方抓人时还在对方的电子设备中找到204段色情影片。 小高在被判刑的第二天还高高兴兴地参加了毕业典礼,领取了硕士学位,还将一家人的合照发到了社交媒体。
(图:来源自网络)
为何? 根据新加坡儿童与青少年法令(CYPA)规定:即使被告罪行被揭露时已成年,只要被告犯罪时未成年,就受儿童与青少年法令保护,媒体不得报道其名字和资料。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法官是可以解除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对被告的保护,让他身份曝光。 依据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第112(2)节条文:法庭为了正义,可以免除儿童与青少年法令里的条文,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受害人同意,被告的身份就会被曝光! ... 不过,这都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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