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期间公开前总理子嗣名字违背新加坡法律,理由:潜逃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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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加坡一对夫妇因涉嫌在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先生遗嘱的司法程序中提供假证据,被警方调查。引发议员在国会中就为何警方公开涉案人身份的问题向律政兼内政部长尚穆根提问。 新加坡律政兼内政部长尚穆根说,执法机构一般不会透露被调查者的身份,除非他们在接受调查期间潜逃或离境,或案件涉及公众利益。
(图:来源自网络)
有议员在国会针对李显扬夫妇因为涉嫌在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先生遗嘱的司法程序中提供假证据,受到警方调查一事,质询部长为何当局公开两人身份,但在吉宝岸外与海事贿赂案中,却不公开涉案的前职员身份。
尚穆根回应时说,当局会在某些情况下公开涉案人身份,例如:罪犯在被调查期间潜逃或离境;有关案件的事实和嫌犯的身份已经众所周知,公开信息符合公众利益;因涉及多项罪名而被定罪的犯人企图逃往海外;涉案人针对案件发表公开声明,促使当局必须回应;以及关于调查的不实信息广为传播,促使警方必须澄清。
尚穆根说,李显扬夫妇正在接受调查的案件同李光耀故居有关,这涉及公众利益。 此外,他们在宣誓后提供不实证据,并且已经离开新加坡,加上两人被指控的罪行也早已公开,因此警方才会公开两人正在接受调查一事。
(图:来源自网络)
对于在吉宝岸外与海事贿赂案中不公开涉案的前职员身份的问题,尚穆根表示,警方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透露涉案人身份,例如如果该案件已经得到广泛报道,涉案人身份已经广为人知,那么公开信息就符合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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