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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入枷锁,终归自由:前新加坡“中商超”老板兰世立漫漫昭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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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前湖北首富、中国东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也是新加坡“中商超”老板的兰世立在京召开媒体发布会,宣布自己获得国家赔偿,历经2787天,终于沉冤昭雪。
(图:来源自网络)
兰世立,曾是湖北的首富,也是中国东星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局主席和总裁。然而,他的生活剧本在2016年发生巨变。一场商业合作的纠纷导致兰世立被指控诈骗数十亿元,并被广东警方立案调查。 这一切起因于与上市公司麦趣尔实际控制人李猛之间的合作,计划共同收购泰国东方航空。 但合作关系变故,纠纷升级,最终导致了错误的指控。 在2016年11月,兰世立逃出监视居住的指定地点,开始国际大逃亡。广州市公安局将他列为红通在逃人员... 现在他终于沉冤昭雪。 根据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刑事赔偿决定书》(下称“决定书”)显示:赔偿请求人兰世立以其被错误拘留、监视居住、逮捕羁押侵犯人身自由,向本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支付人身自由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人民币502006元。 在发布会上,兰世立特别感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如果不是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中,他不可能恢复自由,更不可能获得国家赔偿。
(图:来源自网络)
2019年11月,兰世立在被国际刑警抓捕后押送回国,关押至广州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直至2021年12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无罪后释放。 次日,兰世立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兰世立的申请事项还包括:要求恢复名誉;要求当初办案的有关方面赔礼道歉;要求追究办错案人员的法律责任;要求追究伪造证据,对其进行诬告陷害的李氏三兄弟的法律责任;要求追回自己在暹罗航空和泰国东方航空的股权,以及上市公司的股权。 对于兰世立申请的追责和追回资产,决定书并未提及,但兰世立则做了详细阐述。 为此,兰世立表示:“对于赔偿金部分,我并无异议,但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出台的关于错案终身追责的文件,我将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复议,追究相关办案人员责任。并重点追究麦趣尔公司李氏三兄弟对其进行诬告、陷害的刑事责任。并有责任追回麦趣尔公司李氏三兄弟利用此案所非法侵占的价值100多亿的暹罗航空、泰东方航空公司股权和24架飞机产权,以及上市公司遭受的损失。” 换言之,兰世立申请国家赔偿,并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恢复名誉,因为在最难的时候,连兰世立的亲人包括妻子都对其产生了质疑,真可谓是“三人成虎”。
(图:来源自网络)
从百亿财富到国际通缉,再到国家赔偿和名誉恢复,他的人生经历令人瞩目。 他的经历也传达出一个重要的信息: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兰世立的坚持和努力最终获得了回报,这不仅是他个人的胜利,也是对中国法治的胜利。 "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这句话成为兰世立故事的最好总结,也是对正义和宽恕的最好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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