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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司机Poh Choon Huat,年龄64岁,因误以为学生在车上打翻饮料并试图将其赶下车,导致学生左肩脱臼,被判入狱七周并须支付学生138元的医疗赔偿。如果未支付赔偿金,将面临额外一天的监禁。此外,法庭还颁布了禁令,禁止公布学生的姓名。 (图:来源于网络) 案情显示,事件发生在去年7月31日,当时一名就读小六的学生乘坐校车,坐在最后一排。学生打开一罐绿茶并递给朋友,然后校车突然刹车,导致饮料洒出。校车司机误以为学生打翻了饮料,并试图将学生赶下车,期间发生了肩膀脱臼的意外事件。 学生曾试图解释,但遭到司机的责骂。然后,校车停在淡滨尼一个公寓,司机再次责骂学生,并试图把他从座位上拉下。学生坚持不下车,抓住座位和安全带,并大声呼救。最终,学生的左肩脱臼,脸颊和肩膀也受伤。 学生事后告诉祖母,而祖母质问司机时,对方否认所发生的事情。隔天,祖母带学生去看医生,证实了肩膀脱臼以及脸颊和肩膀的擦伤,学生被迫休学了近两周。 校车司机后来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承认因学生没有系好安全带和弄脏校车而感到愤怒,并承认扯伤了学生的肩膀。 控方要求对校车司机判处八到十周的监禁,而被告的辩护律师则要求罚款。法官最终判决称:“作为被托付保护年轻乘客安全的校车司机,在这一事件中,被告的反应是不恰当的,给一个年幼的受害者带来了伤害,包括肩膀脱臼和将近两周的病假。” 法官还表示,这种行为是不可接受的,认同控方的观点,认为罚款并不合适。根据 新加坡法律,对于非蓄意但最终导致严重伤害的罪行,被告最多可被判入狱五年、罚款最多1万元,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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