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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版主?(乖乖龙请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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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04 19:39:3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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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2004 00:03:5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P>呵呵</P>
<P>楼主请先消消气,坐下来喝杯水冷静一下</P>
<P>关于删贴的事情我在虫子的帖子里解释过了</P>
<P>在那个通告里也解释过了</P>
<P>这里就不赘述了</P>
<P>在qq里,我也向楼主解释了</P>
<P>我想版主也应该已经对我删贴的解释基本满意了吧</P>

<P>现在楼主对我产生置疑的主要是通告置顶的问题</P>
<P>可能刚才没说清楚吧,我再解释一遍:</P>
<P>首先,我想说,我发这个通告只是善意的提醒</P>
<P>有则改之,无则加勉</P>
<P>最近随着人气的提升,很多新人来到板块</P>
<P>当然是件好的事情,和该版新上任的版主的努力</P>
<P>以及版面几个朋友的支持是密不可分的</P>
<P>在此向你们对论坛的支持表示感谢</P>
<P>回到我删掉的那个帖子里,说实话,很严重的存在灌纯水的现象</P>
<P>如果新来的朋友来了很可能不了解论坛的有关规定效仿有关的做法</P>
<P>影响和后果会很不好的</P>
<P>至于说到的,我点名落雨小轩的事情,我的确犯了一个错误</P>
<P>没有仔细看她刷表情的时间</P>
<P>但查过了她最后的回复,看到没有恶意灌水,就没有群删</P>
<P><b>这点我在这里向小轩表示个人的歉意</b></P>
<P>至于其他的居心,我觉得谈不上吧</P>
<P>她本人应该知道,我这个她的“大叔”对她如何的,呵呵</P>
<P>好了,又跑题了,说说置顶的事情</P>
<P>作为负责同乡会的超级版主</P>
<P>我觉得我发这个通告并没有包含自己的个人感情在内</P>
<P>我可以以我乖乖龙的人格保证</P>
<P>不存在任何针对你们版面的想法</P>
<P>另外,也许有些朋友觉得我这是小题大做</P>
<P>我上面已经提到了一些后果的严重性</P>
<P>规定就是规定,任何人都不可以动摇的</P>
<P>不然就枉费了“规定”二字</P>
<P>这个就好比是任何一个民主的国度也需要法律的存在</P>
<P>我个人觉得作为警示,置顶三天并不为过</P>
<P>我们可以牺牲短期的“人气”(这种也许只是一种泡沫意义上的繁荣)</P>
<P>来换取长期的论坛的兴旺。</P>
<P>话说到这里,我个人</P>
<P>其实蛮理解楼主现在的心情的</P>
<P>我以前也只是【齐鲁大地】一个同乡会的版主而已</P>
<P>但我关心的并不只是每天的发贴数如何</P>
<P>我有时候更关心留意:今天,都有多少会员浏览过我们的板块;</P>
<P>有多少新来的会员加入我们的板块的讨论中来</P>
<P>“长江后浪推前浪”,论坛也总是在发展的</P>
<P>如果一个板块,只是存在几个人在用简单的表情符号或者重复发贴进行灌水,其他的新人还愿意来么?</P>
<P>(为避免误会:特此声明,该现象未必存在于最近的陕西版)</P>
<P>提前敲一个警钟,是件坏的事情么?</P>
<P>我个人感觉防患于未然是应该的</P>
<P>这个通告也是必要的</P>
<P>如果楼主觉得由我来发这个通告不合适</P>
<P>我希望你可以来发这个通告</P>
<P>至于楼主提到的“人情”化管理板块,我表示支持</P>
<P>但“人情”化管理和有法不依是不可以划等号的</P>
<P>不管对方是老会员也好,管理员版主还是贵宾也好</P>
<P>错的地方就应该受到处罚</P>
<P>我个人也是如此,我做错了的,该道歉的道歉</P>
<P>该被处理的也应该被处理</P>
<P>另外,友情提醒:我建议大家把关于站务的帖子发在这个板块</P>
<P>论坛设立这个板块,就是为了更好的和大家沟通的</P>
<P>我们管理员,超版也是人</P>
<P>很多也只是学生,不可能时时刻刻盯在论坛上</P>
<P>希望大家能理解版主们的工作</P>
<P>少灌一些无意义的水贴(我这么说,并不代表大家已经灌了吧,为避免误会,提前解释一下)</P>
<P>大家把站务的有关帖子发在这里,我们应该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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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04 23:53:4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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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04 20:00:3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大家和为贵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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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04 19:59:3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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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04 21:27:2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雪xuer</I>在2004-12-28 21:10:52的发言:</B>


<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3f3f3">朋友告诉我..你不可能做到人人都满意.作为版主处理公正.用自己的方法处理版块里事物.就够了..何必在意别人的不满那.有意见让他们去投诉去..</FONT></P>
<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3f3f3">我只是不太理解..做为一个版主.对网友应该一视同仁.怎么还分什么.我自己的人.别人那?? 请楼主反思一下吧..</FONT></P>
</DIV>
<P>哈哈
<P>我都了解楼主的意思是把他们版的人当做了自己的人。
<P>怎么您还不理解呢?此帖知道详情的人进来说点啥吧。
<P>事情还不清楚,说话也要说的清楚点嘛哈哈哈。</P>[em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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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04 21:28:0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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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04 21:10:5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shadowzhao</I>在2004-12-28 19:39:31的发言:</B>

<P>我自己的人犯错误了,OK,好,有证据,咱们接受,要惩罚什么的,可以;但是如果没有呢?几百年前灌水的帖子,删掉了,用的着放到上面给每个人警号么?</P></DIV>
<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3f3f3">朋友告诉我..你不可能做到人人都满意.作为版主处理公正.用自己的方法处理版块里事物.就够了..何必在意别人的不满那.有意见让他们去投诉去..</FONT></P>
<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3f3f3">我只是不太理解..做为一个版主.对网友应该一视同仁.怎么还分什么.我自己的人.别人那?? 请楼主反思一下吧..</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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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04 22:09:1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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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04 22:12:1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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