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计划9月中下旬去,请联系MSN:zclord@hotmail.com
email也可以!!!</P>
<P>
台放宽旅居海外大陆公民前往台观光规定
2005-02-23 5.50 PM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1.1" src="<a href="http://ads.asia1.com.sg/js.ng/Params.richmedia=yes&site=tzbo&sec=zbortnews&cat1=bnews&size=300X250" target="_blank" >http://ads.asia1.com.sg/js.ng/Params.richmedia=yes&site=tzbo&sec=zbortnews&cat1=bnews&size=300X250</A>"> </Script> (综合讯)台湾政府宣布,为有助于两岸人民双向沟通交流,营造互信环境,台湾政府将放宽旅居海外中国大陆公民前往台湾观光规定,预定自2005年2月25日开始,旅居新加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个别或团体申请前往台湾观光: 1、新加坡永久居民 2、持有新加坡学生准证 3、旅居海外四年以上,且有新加坡工作证明者(专业准证、工作准证等) 4、前述三者之中国大陆配偶或直系血亲(必须同行) 向新加坡的代办旅行社报名时应填妥并检附下列文件: 1、入出境许可证申请书 2、六个月以上效期之中国大陆护照正本及影本 3、永久居留证、在学证明及学生准证、工作证明及居住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文件正本及影本 前往台湾观光入出境许可证有效期间自核发日起二个月,停留期间自入境之次日起十日内,非特殊事故不得延期;申请台湾观光不再需要以组团方式前往,仍以组团方式前往者,可分批进出台湾。
</P>[em02][em02]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23 21:19:58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