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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adm

强烈建议,实在是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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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9-2005 00:07:5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凭海临风1</I>在2005-9-26 19:27:40的发言:</B><FONT color=#ff0033 size=3>不是素质问题,也不是个人爱好,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如果所有的管理员斑竹带头改掉这个坏毛病谁还这样做???!!!</FONT></DIV>
<P>
<P>我知道你在说谁,那就不打自招一下。</P>
<P>你去搜索看看,我一共有几个回复帖。</P>
<P>论坛没有规定不可以发回复浏览帖,所以我发了仅有的几个。</P>
<P>如果最后管理层决定了不可以发,我第一个更改。</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9-27 0:10:2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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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9-2005 11:10:0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P>我不是说不可以发的意思</P><P>我是建议,需要恢复才能看的帖子要做个特殊标记,告诉大家我是需要回复的</P><P>就好像转的帖子后面加个(z)一样</P><P>不加标记的一律删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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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9-2005 17:08:3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凭海临风1</I>在2005-9-26 19:27:40的发言:</B>
<FONT color=#ff0033 size=3>不是素质问题,也不是个人爱好,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如果所有的管理员斑竹带头改掉这个坏毛病谁还这样做???!!!</FONT></DIV>
<P>你这个人真是无理取闹!看了你的好多贴,发现你发的连回复贴都不如!为了你锁贴的事情就闹个没完没了,你本来就没有遵守发贴规矩(这些规矩没有什么不合理的),被锁就是应该!不信把你这次的事情到水库里弄个投票,看看群众意见!还大言不惭的说自己也做过什么斑竹,还老是叫别人“小毛孩子”,你很老啊?叫你“大妈”你开心了? 怎么现在的人都那么自以为是啊,什么事情都要顺着你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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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
发表于 28-9-2005 01:14:5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TABLE fixed; WORD-BREAK: break-all" width="90%" border=0><TR><TD 9pt; LINE-HEIGHT: 12pt" width="100%">小事情总有无聊的人来煽风,还上梁不正下梁歪呢,管理员斑竹是服务大家的,还分什么上梁下梁,这不是搞阶级分裂么,毛主席说这种行为要严厉打击的。。</TD></TR></TABLE><P>回复贴么,既然有这个功能,总有人要用的咯,就看发的人什么想法咯,要喜欢发无聊的也没办法,毕竟我以前也老发的嘛,嘿嘿,看贴很自由,回复看个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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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05 10:07:5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忘記加了句!不同的版可能需要這種回複功能的貼子!</P><P>但像水庫那裏個人認為哈,不需要那種回複貼的貼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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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05 10:02:3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討厭這樣的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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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0-2005 17:35:5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大家都消消气   其实就是讨论一下  没必要  又为了以前的事在这里说吧    其实 大家都开心才最重要   回复帖   也有它的好处嘛   什么事情都不能那么绝对的   也要设身处地的为管理员想想 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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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0-2005 18:15:5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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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0-2005 20:11:3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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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0-2005 23:43:3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有了回復貼,純表情灌水也不好處理</P><P>这句话偶绝对赞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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