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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EKONG

[狮城随笔] 今天,我终于提出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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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05 19:49:1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不曾认识,不过我想值得你珍惜的女孩就在不远处,她不会喜欢一个整日沉迷在痛苦回忆中的你,你应该积极乐观对待以后的生活,这样的你才是发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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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0-2005 12:18:1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这种女人,钱给她也就算了,儿子可不能给他,要不小家伙的一生可就毁了[em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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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05 01:19:1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楼主..加油哦..只要你事业有成...她就会后悔的...他不值得你这么爱他...也没那个资格..</P><P>希望可以争取到自己的孩子..毕竟跟着这种妈妈生活..也会被影响的..</P><P>一切顺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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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05 02:49:0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楼主</P><P>别的不说了,感情的事别人说起来都是废话,只有自己心里明白痛苦与快乐</P><P>但是我希望你,一定要不惜一切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P><P>我是在单亲家庭长大的,我很明白在没有关爱的环境下长大是一种什么滋味</P><P>你的条件远远比你的前妻优越,你很有希望和你的儿子团聚的</P><P>我就是在我5岁的时候被法院判给了我爸爸,就是因为我爸爸条件比较好,但是我爸爸并不会照顾我。</P><P>你要加油啊,我只能精神上支持你</P><P>如果可以的话,你把这个帖子打印出来带到法院</P><P>我想你的真情会感动法官的</P><P>曾几何时,我很想很想有像你这样一个好爸爸,现在我想有这样一个好老公,可以成为我将来孩子的好爸爸</P><P>我希望,我的男友也可以像你一样,这么重感情</P><P>你的前妻,不值得珍惜和惋惜。放弃她,是你的幸福的开始,也是你下一个妻子的幸福的开始</P><P>唯一受伤的是孩子,他的人生从此起了变化。一定要让他知道,有至亲真的真的很爱他,即使不能给他健全的家庭,但是可以给他更多的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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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0-2005 21:03:0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咳!许多人的婚姻也是如此</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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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0-2005 21:46:4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 0in 0in 0pt"><FONT size=3><FONT face="Times New Roman">今天,我很开心,收到了人力部的信,我的SP批准了。</FONT></FONT></P><P 0in 0in 0pt"><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size=3>在这个月,我也从一个绘图员升为了工程师,多么值得欢呼,本来,是可以和她一起分享的,而她,已没了资格。</FONT></P><P 0in 0in 0pt"><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size=3>我可以证明,没有她,我可以过得很好,甚至,会比以前过得更好,可我无法证明,她也能过得很好。尤其让我担心的是,我的儿子。前几天,我在购物中心遇到我的同事带着他和我孩子一般大的儿子,同事把小孩递送到我的手中,你知道那感觉吗?真的犹如抱着我自己的儿子,我的心一下子好沉重,好沉重。我的孩子:我爱你,却不能够抚摸到你,甚至,连你的声音也听不到,因为,你还不会接电话,我不想听到你妈妈的声音。</FONT></P><P 0in 0in 0pt"><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size=3>她的放弃,是一种损失。</FONT></P><P 0in 0in 0pt"><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size=3>谢谢各位看帖和留言的朋友,你们的关爱,将陪伴我度过这段伤痛,这日子,会很长,可我不会觉得孤零。</FONT></P><P 0in 0in 0pt"><FONT size=3><FONT face="Times New Roman">其实,我是有很多朋友的,可我不敢告诉他们,这不是件光彩的事。所以,我隐藏自己的真名,和你们倾诉,但愿没有坏你们的心情。也希望你们能以我为鉴, 不蹈覆辙。</FONT></FONT></P><P 0in 0in 0pt"><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size=3>很多网友劝我另找一个,我想,我会的。但不是现在,等我的心里那张魔煞的脸孔渐渐消失的时候吧。这样,才觉得对得起新的女友。</FONT></P><P 0in 0in 0pt"><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size=3>我想争取要回孩子,可中国的离婚法,让我只能找到一丁点信心。但我还是会去尝试。</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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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0-2005 14:29:1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平 表 不 开 心 。 。 。 。 。 。 。 。 看 开 点 。 。 。 。 心 情 就 会 好 些 。 。 。 </P><P>祝 你 天 天 愉 快 。 。 。 。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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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05 14:40:0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点击播放视频:http://202.102.148.186/songs/过火(张信哲).mp3]</P>
<P>你 要 的 歌 , 送 给 你 。 。 。 。 </P>
<P>
<TABLE cellSpacing=6 cellPadding=15 width=460 align=center border=0>

<TR>
<TD class=bc5 align=middle><B>曲名:</B>过火     <B>歌手:</B>张信哲

是否对你承诺了太多
还是我原本给的就不够
你始终有千万种理由
我一直都跟随你的感受
该你疯 让你去放纵
以为你 有天会感动
关于流言
我装作无动于衷
直到所有的梦已破碎
才看见你的眼泪和后悔
我是多想再给你机会
多想问你究竟 爱谁
既然爱 难分是非 就别逃避
勇敢面对 给了他的心 你是否能够 要得回
怎么忍心怪你 犯了错
是我给你自由 过了火
让你更寂寞 才会陷入感情漩涡
怎么忍心让你受折磨
是我给你自由过了火
如果你想飞 伤痛我背   
</TD></TR></TABLE></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30 14:41:3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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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05 14:11:1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YEKONG</I>在2005-10-29 21:46:43的发言:</B>

<P 0pt? 0in><FONT size=3><FONT face="Times New Roman">今天,我很开心,收到了人力部的信,我的SP批准了。</FONT></FONT></P>
<P 0pt? 0in><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size=3>在这个月,我也从一个绘图员升为了工程师,多么值得欢呼,本来,是可以和她一起分享的,而她,已没了资格。</FONT></P>
<P 0pt? 0in><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size=3>我可以证明,没有她,我可以过得很好,甚至,会比以前过得更好,可我无法证明,她也能过得很好。尤其让我担心的是,我的儿子。前几天,我在购物中心遇到我的同事带着他和我孩子一般大的儿子,同事把小孩递送到我的手中,你知道那感觉吗?真的犹如抱着我自己的儿子,我的心一下子好沉重,好沉重。我的孩子:我爱你,却不能够抚摸到你,甚至,连你的声音也听不到,因为,你还不会接电话,我不想听到你妈妈的声音。</FONT></P>
<P 0pt? 0in><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size=3>她的放弃,是一种损失。</FONT></P>
<P 0pt? 0in><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size=3>谢谢各位看帖和留言的朋友,你们的关爱,将陪伴我度过这段伤痛,这日子,会很长,可我不会觉得孤零。</FONT></P>
<P 0pt? 0in><FONT size=3><FONT face="Times New Roman">其实,我是有很多朋友的,可我不敢告诉他们,这不是件光彩的事。所以,我隐藏自己的真名,和你们倾诉,但愿没有坏你们的心情。也希望你们能以我为鉴, 不蹈覆辙。</FONT></FONT></P>
<P 0pt? 0in><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size=3>很多网友劝我另找一个,我想,我会的。但不是现在,等我的心里那张魔煞的脸孔渐渐消失的时候吧。这样,才觉得对得起新的女友。</FONT></P>
<P 0pt? 0in><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size=3>我想争取要回孩子,可中国的离婚法,让我只能找到一丁点信心。但我还是会去尝试。</FONT></P></DIV>
<P>平 加 油 。 。 。 。 。
<P>恭 喜 你 的 sp 批 准 了 。 。 。 。 。 。 。 。 。 。
<P>要 开 心 。 。 。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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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05 17:12:0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总是要雨过天晴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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