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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浅释銭尘 于 22-4-2009 15:00 编辑
<p><font face="隶书" color="#b3614d" size="5">罗马的卖淫制度确立于纪元前3世纪左右。当时的jnv都要到官府登记,写明年龄、籍贯,宣誓终身执业。jnv从官府领取的执照规定了卖淫的价格。jnv在官府的监督下营业,官府派人巡视,可以不分昼夜地检查娼家,严禁天明后至午后三时的营业。在图拉查鲁帝时代,仅罗马一城已有32000名jnv。此外,没有登记的jnv也很多,她们不向国家纳税。 <br/> 在当时的罗马,jnv的最高等级是德里卡特,即“供养的女人”或富有施主的情妇,有些像现代的 <br/>“外室”、“包二奶”。接着是法摩赛,名门家庭的女儿,她们从事这个行当是因为她们需要金钱或想享受快乐。多里斯是一些习惯于赤身裸体的漂亮女人;鲁帕是一些贫穷的妇女,在城市破烂或僻静的角落里拉客。库帕是小客店的女仆、侍女,她们可以被客人租用陪床过夜。当时,每一个面包师、旅店老板、浴池老板、理发师和香料商都可以使用jnv来侍候他们的顾客。任何人只要付得起半分币以上的钱,就有权力享受到性快乐。 <br/> 于是,当时到处都是妓院,不论是公开的还是秘密的。公开的妓院是国家的财产,住着一些只领取微薄报酬而为公众“服务”的女奴。在迫害基督教徒期间,漂亮的姑娘和妇女不是送到竞技场里杀掉,而是送往妓院为奴。由鸨母经营的私人妓院,也存有一些女奴,这些妓院通常都是由女人掌管的。
2006年10月,意大利罗马,一名正在街上兜揽生意的jnv。
2006年10月,意大利罗马,正在街上兜揽生意的jnv。 <br/> 当时,公共浴室实际上也是一种卖淫场所。桑格在他的《jnv史》中描述如下:“尽管两性都有各自的热水和温水浴室,但他们能在走廊和房间里自由会面。男人和女人、姑娘和小伙子都赤条条地混杂在一起,他们如此接近,很难避免接触。年轻的男子和女子都可以使用既是堂倌又是jnv(男)的佣人。在浴后,男女洗浴者都由这些堂倌擦身、按摩和涂油,女人也可以享受男人为她们提供的这项服务。”</fon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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